所在地 山东烟台

院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84年

男女比例 40:60

博士点个数1个

硕士点个数13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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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1 09:38:00

为做好 2008 年的招生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及代码: 烟台大学 11066

二、学校校址及环境: 烟台大学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烟台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东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

三、办学类型层次: 烟台大学是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

四、创办时间及情况: 烟台大学创建于 1984 年。建校初,教育部特批北大、清华援建烟台大学,并要求两校把支援烟台大学的任务纳入长期工作计划,使烟台大学办学起点高,并保持了高水平发展。 2002 年由烟大、北大、清华和烟台市政府合作建设的烟台三校科技园 为山东省省级大学科技园。 1995 年顺利通过原国家教委组织的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价。 2004 年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2007 年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成为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依托培 养单位。

五、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 3200 亩,已建成校舍面积 80 万平方米,其中图书馆总面积 4.38 万平方米,校园内建有千兆以太网,大学生活动中心面积 2.5 万平方米。学校现有专任教师 1200 余人,其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 1 人,兼职院士 13 人,教育部首届全国高校百名教学名师 1 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1 人,全国优秀教师 3 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568 人, 64% 以上的专任教 师具有 博士和硕士学位。学校设有 20 个院系, 49 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济、管理、教育 9 个学科门类;有 53 个硕士点。现有全日制学生 2.4 万余人,本科生源跨全国 28 个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六、本专科招生规模: 2008 年我校计划招生 6100 人,其中本科 5900 人(面向全国 2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国防生 70 人),专科 200 人(面向山东省)。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或参照烟台大学 2008 年招生简章。

七、外语语种要求: 国防生招生专业、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因部分课程为英、汉双语教学,考生外语语种最好为英语,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八、男女比例要求: 国防生招生专业除通信工程专业只在山东省招收女生 1 名外,其余专业计划均为只招收男生;轮机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国防生招生专业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要求执行。其他专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录取规则:

1 、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 、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 、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江苏省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排序,其他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 、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录取额满无法调剂时,将予以退档;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 、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依据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6 、外语类专业录取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考生要求必须参加英语口试,除投档成绩外,同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和口试成绩,择优录取。

7 、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8 、建筑学专业新生在录取报到后学校将测试美术,基础较差者需调整专业。

十一、收费标准: 严格按山东省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山东省大中专院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十二、学历证书名称和种类: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烟台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或“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十三、奖学金:

1 、新生入学奖

2 、学年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防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于维纮纪念奖学金”、“张敬塘纪念奖学金”、“洪都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万光城建奖学金”、“富士康卓越奖学金”以及院系奖学金。

十四、贫困学生扶助措施:

学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等方式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以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35-6902653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 32 号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

编: 264005

E_mail ytuzsb@ytu.edu.cn

址: http://jwc.ytu.edu.cn/zb/

十六、其他事项

1.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 本章程由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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