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浙江

院校隶属浙江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男女比例 未知

博士点个数

硕士点个数

加入对比
学校简介

  杭州医学院坐落于享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也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唯一一所直属的医学本科高校。

  历史沿革

  学校于2019年9月,由杭州医学院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杭州医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5年的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历经浙江省卫生学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2016年升格为杭州医学院,至今已有90多年办学历史,是省内开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及健康产业相关专业最多的医学院校之一。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8年的杭州热带病研究所,历经浙江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科学院、浙江人民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研究院等,1988年更名为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是我省规模最大的公益类综合性医药卫生科研机构。

  办学条件

  现有临安、滨江两个校区和黄龙、青山湖、滨康三个科教中心。学校占地754亩,校舍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亿元,建有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个;馆藏纸质图书62万册,建有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全文资源等20余种国内外权威专业数据库;建有直属附属医院1家(浙江省人民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5家,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68家。

  师资队伍

  学校在职教职员工800余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员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7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9人,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5人、第二层次19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省卫生领军人才1人,博士生导师19人,硕士生导师171人。

  学科专业

  现有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共7000余人。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建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4个省级一流学科(B类);生物医药、病原分子生物学、劳动卫生学、营养学、实验动物基因工程学、药学、临床病理学、普通外科学(肝胆胰)、实验诊断学等17个厅局级重点学科(群)。开设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类等9个专业类15个本科专业。同时,还开设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等11个专科(高职)专业。拥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建设项目2个、国家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1个、省级一流专业4个、省级优势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

  人才培养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涌现出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一大批德艺双馨、甘于奉献、广受赞誉的杰出校友。丰富的校园文化、先进的教学设施和日趋广泛的合作交流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条件。近几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和一年后就业率均达96%以上。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建有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实验动物和安全性评价、医学生物工程疫苗研究开发、人用物品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胃肠病学、肿瘤分子诊断与个体化治疗研究、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1个厅局级重点实验室(浙江省中西医结合肾脏病重点实验室),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近五年(2014−2018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407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95项,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20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67项,SCI论文807篇。公开出版发行《国际流行病学传染病学杂志》《浙江实用医学》《浙江医学教育》等学术期刊。

  建有病毒病、生物工程、寄生虫病、药物、卫生学、保健食品、医学情报、实验动物、安全性评价研究、职业病防治、分子医学等11个研究所(中心),以及WHO蠕虫病研究合作中心、WHO人类生殖研究合作中心、国际实验动物和评估认可委员会(AAALAC)完全认证资质机构、国家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毒种保存中心、国家执业医师(公共卫生)实践技能考官培训与考试基地、国家卫生部定点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国家食药局药物GLP中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甲级资质)、中国疾控中心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乙级资质)、浙江省血吸虫病防治中心、浙江省中药新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实验动物中心、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浙江省基层卫生研究中心、浙江省药物政策研究中心、浙江省职业病防治培训中心、浙江省医学文献检索中心、浙江省学校卫生保健指导中心、浙江省乡村医生培训学校、浙江省社区护士培训中心、浙江省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新药创制技术服务平台、浙江省科技文献资源共享共建平台、浙江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等基地和平台。

  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合作办学。与美国加州浸会大学合作办学,开设卫生信息管理专业;与美国马里兰大学、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美国托马斯·杰斐逊大学、美国西部健康大学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广泛开展研究生培养以及教师互派、学生互换等学术文化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办学层次和国际化办学水平。

  发展目标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杭州医学院将紧紧围绕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具有人文关怀理念、求真博爱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医学人才为根本任务,以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充分发挥校院合并后的发展优势,面向卫生健康事业,坚持创新发展、内涵发展、协调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医学教育,为高教强省和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

  (数据更新于2019年11月)

展开查看全部
通讯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
联系电话
0571-87692654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http://www.zjedc.com/index.html

住宿
4~6人间,住宿费1000~1200元/学年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5-22 14:51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类别(批次/段次)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学校的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指导意见》规定色觉异常包括: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因专业培养需要,对于有色觉异常的考生,我校以下专业不予录取:临床医学(五年制)、医学检验技术(四年制)、医学影像学(五年制)、药学(四年制)、护理学(四年制)、预防医学(五年制)、儿科学(五年制)、康复治疗学(四年制)、医学影像技术(四年制)、临床医学(三年制)、口腔医学(三年制)、康复治疗技术(三年制)、医学影像技术(三年制)、医学检验技术(三年制)、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三年制)、护理(三年制)、助产(三年制)、药学(三年制)。

考生应结合本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 学校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卫生信息管理)专业,要求85分(含)以上。如生源不足,则按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依次降分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工作的有关规定。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排名方式进行录取。

浙江省生源录取方式: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类)。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非浙江生源录取方式:对进档考生,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未被所填报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如服从调剂,择优调剂专业录取,如不服从调剂,原则上予以退档。

第二十五条 定向培养招生:经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批准,学校承担面向浙江省部分县(市、区)的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录取批次及录取方式以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百度百科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知乎评价

学校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