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红鹰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办于
2001年,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约
1700亩,分为本部校区(位于宁波市区学院路)和杭州湾校区(位于宁波市杭州湾新区);现有金融贸易学院、财富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共文体部等教学单位,32个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8000余人。
学校注重打造服务区域新经济发展的财经学科特色,形成了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中小企业中高端技术、管理岗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有省一流学科
4个,市重点学科1个,省重点专业、优势专业和新兴特色专业共11个,市重点专业1个,市重点专业群1个,市品牌和特色专业2个;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96%以上,毕业生创业率在全省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2016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坚持深化产教深度融合、校政企多元合作,先后共建大宗商品商学院、国泰安创业学院、慧科互联网学院、
3D打印学院、象山影视学院、大宗商品流通协同创新中心、蓝源家族财富管理研究院、埃美柯自动化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创新经济研究所等多个特色学院和研究机构,通过学科交叉融合和产学研协同创新,大力推进新兴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培养地方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急需的应用型紧缺人才,主动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持。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目前已与美、英、德、澳、韩、日等
10余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50余所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与台湾昆山科技大学合办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美国阿肯色州立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圣贝纳迪诺分校、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合作开展“2+2本科双学位”联合培养,每年还有近百名师生参与国(境)外交流生和交换生项目以及教师进修与访学活动。
“十三五”期间,学校将坚持“致良知、育实才、立善业”的办学理念,坚守“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首选大学”的办学理想,秉承“自信、专注”校训,围绕应用型示范建设目标,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成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基地、解决区域中小企业工程技术问题的研究基地、区域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服务基地,力争早日建成国内领先、有改革创新示范价值、特色鲜明的民办大学。
学校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历史文化名城宁波,一个集历史名胜和现代商贸于一身,被誉为“东海明珠”的美丽港城。它是“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和“全国最容易就业城市”之一,也是全国文明城市,在中国城市综合竞争力中排名前 10 。未来数年宁波将成为东北亚航运中心深水枢纽港、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物流中心和交通枢纽、浙江省对外开放窗口。
基础学院地处宁波杭州湾新区的核心地段——新都市板块,依傍世界第一长的跨海大桥——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
杭州湾新区定位为国家统筹协调发展的先行区、长三角亚太国际门户的重要节点区、浙江省现代产业基地和宁波大都市北部综合性新城区,在主导产业上将重点发展以低碳经济为特色、以高新技术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同时,这里还将计划打造国际汽车、重大交通装备产业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光电子产业园等大型产业园区。未来这里将成为一座宜居宜商宜业的高品质的国际化现代城市。“如果比照上海,杭州湾新区将建成浙江的新浦东!”
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必将为学生学习、生活和未来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学校食堂规模宏大,建筑面积达25316平方米,有九个餐厅、五个包间,厅内设施一流、整洁明亮,就餐环境舒适优雅。为尊重少数民族师生的饮食习俗,学校还专门设有少数民族餐厅和引进了各种风味小吃店。
学校食堂始终坚持“服务为本,师生至上”的服务理念,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及有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将“五常法”管理融入食堂管理的全过程,严把食品进货渠道关、验收关、操作关、卫生安全关、储存关,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为18000余名师生提供健康、安全、满意的饮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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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章程 2018-05-24 11:01:00
2017年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章程 2017-05-08 16:51:00
2016年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章程 2016-06-01 13:55:00
2015年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章程 2015-05-07 10:39:00
2014年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章程 2014-04-28 13:40:00
2013年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章程 2013-04-23 16:31:00
2012年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章程 2012-05-02 08:14:00
2011年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章程 2011-04-09 14:01:00
宁波大红鹰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5-17 16:37:00
2009年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章程 2009-04-21 10:43: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
2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
3
)男女比例:不限
(
4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5
)录取规则:
A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基本分数线。若生源充足,一般按各省(市、区)默认投档比例提取考生档案。若生源不足,则全额调档,并根据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求志愿、降分和降分征求志愿(实行传统志愿的省市区若生源不足,则第一志愿全额调档,并根据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不提取其他志愿、补报及降分考生档案)。
B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
.无专业加试要求。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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