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天津

院校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创建时间1958年

男女比例 未知

博士点个数25个

硕士点个数25个

加入对比
学校简介

  天津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中医学院。2005年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2017年,学校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药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018年,学校整体搬迁至静海团泊湖畔新校区。学校已入围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天津市政府三方共建高校之列。学校是原国家教委批准的唯一一所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是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学校新校区坐落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湖畔,占地2600余亩,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校园以湖水景观为特点、中药植被为标志、中医药文化为主线,是全国最大的中药植物园、全国最先进的中医药科技园及在国际上具有影响的中医药国际教育中心。

  学校现有本科生近9000人,研究生近4000人,留学生及港澳台生2000余人。全校(含附院)现有在编教职工3700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其中1人为兼聘),国医大师2人,全国名中医3人,拥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一批高层次人才。有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科技部创新团队3个。

  学校设有6个学科门类,以中医药为主体,医、理、文、管、工、教育多学科协调发展,共计2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市级重点建设专业19个。拥有中医内科学和针灸推拿学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9个天津市“十三五”重点学科,2个天津市一流学科,3个优势特色学科群。拥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中药学A-,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B+;药理学与毒理学、临床医学进入ESI前1%。

  学校以立德树人、人才培养为根本。认真落实“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积极推进“四个回归”,奋力开创以质量为内涵的高等教育新局面。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拥有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及试点项目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1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拥有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以科学研究为优势。学校拥有完整且体系化的重大教学科研平台30余个,包括国家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现代中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科技部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中意中医药联合实验室、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部共建现代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教育部方剂学重点实验室、教育部现代中药发现与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连续承担国家“973计划”项目、“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重大科研任务。近三年新增纵向科研课题410项,经费3.1亿元,其中国家级课题154项。多年来,获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10项;省部级科技重大成就奖1项,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6项。重视转化服务,依托现代中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聚焦健康中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新要求,以中药产业提质增效为重大目标,以现代中药研发、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中药智能制造、中药安全性研究为重点研究方向,实施“优势互补,协同攻关,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发展策略,服务经济社会与产业发展。特别是原创性提出中成药二次开发理论、方法与技术策略,突破中成药二次开发共性关键核心技术,完成了天津市30余个中成药品种二次开发研究,成果在全国19个省市近百家中药企业推广应用,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换代,中药大品种集群形成,产生了巨大社会和经济效益,获得2014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学校以中医药对外教育为特色。学校的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发轫于上世纪80年代,特别是1992年加挂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院牌以来,深耕中医药国际教育30年,成为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会长单位已达13年。组织研究制定的《世界中医学本科(CMD前)教育标准》已由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正式发布而成为国际标准,在世界中医药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制定了《世界中医学专业核心课程》、《世界中医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大纲》,编译《世界中医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明确了世界中医学专业内涵,规范了核心课程教学内容。学校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教育部和外交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和“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建设单位”、世界中联“一带一路”中医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天津)。学校是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项目唯一中医药院校。学校于2008年成立全球首家中医孔子课堂——日本神户东洋医疗学院孔子课堂,2016年成立泰国首家中医孔子学院——泰国华侨崇圣大学中医孔子学院。学校与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40余所院校、医院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合作举办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荣获“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奖”最佳国际合作项目提名,两校国际教育合作被列为中英两国卫生领域的国家战略合作之一。

  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做精医学,做强药学,做实健康相关专业,做大社会服务”为发展战略,坚持“传承与创新协同,科研与服务并举,以质量求内涵,全面协调发展”方针,努力建设高水平、外向型、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

展开查看全部
通讯地址
学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邮编:301617
联系电话
022-59596333;022-59596151
校园环境
天津中医药大学坐落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湖畔,与天津体育学院等高校毗邻。学校占地2600余亩,建筑面积60万余平方米,将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中医药博物馆、中药植物园,全国最先进的中医药科技园及中医药国际教育中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我校住宿为标准的大学生宿舍,可安排6~8人,每间宿舍安装电话,住宿费900元。七年制学生前两年分别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住宿收费标准约1500元。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07 16:3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天津市录取批次安排: 按照天津市招生考试院的安排,我校的中医学七年制专业在本科第一批A类录取,中医学(中医临床传承班)、针灸推拿学、中医学(美容方向)、中医学(康复医学方向)、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在第一批本科B类录取,四年学制的各个专业在第二批本科批A阶段录取。
其他省市录取批次安排: 中医学七年制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A类录取,其他各个专业全部在本科第二批次A类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目前没有艺术类招生.

加分政策

同等条件下,对各省市(区)规定政策加分考生优先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在院校录取时,我校一般情况下,承认当地对少数民族考生的政策加分.
但在专业录取时,政策加分不计入总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每个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届生和往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了继续落实“以学生为中心、因材施教、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学生自主选择的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天津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建立院级、校级两级学生专业调整委员会。校级专业调整委员会主席由主管校长担任,委员由主席提请校长聘任,并由主席召集、研讨学生专业调整各项事宜。院级专业调整委员会由各学院根据专业情况自行建立,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条 各学院接收名额确定与名额公布
各学院要综合考量宿舍、实验室、教室、实习条件、就业率等因素,确定接收名额,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由教务处报送校委员会,批准后,由教务处公告周知。原则上每年各专业或方向接收调整专业学生不超过3名。
第四条 学生专业调整工作在每年的春季学期组织实施,具体时间详见当时通知。
第五条 学生专业调整办理程序
1.学生依据各专业申请资格,并综合评价个人情况及意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负责初审申报学生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天津中医药大学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每位学生限选一个专业,不得同时选择两个或多个专业。
签章后报送教务处,报送教务处后不得撤销或者更改志愿。
3.教务处负责二次审核(主要审核绩点和课程成绩情况),教务处将通过审批的学生名单及申请表,按照申报专业分送学院。
4.院级专业调整评审委员会对拟转入本部门专业的学生进行面试。评审学生综合素质情况,审查学生自传、职业生涯设计与规划等材料,给出评审分数。评审结束后,将学生材料、评审成绩汇总表(按照分数由高到底排序)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呈送校级评审委员会。
5.校级委员会依据专业申报资格,终评学生申请,在合格人数达不到专业接收名额时,可以不足额录取。录取结果在校内公示3天,公示结束对无异议者以学校文件形式正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学院,以办理相关手续。
专业调整经校级评审委员会批准后,不得请求再回原专业学习。
第六条 由于专业调整导致的学籍异动采取两种方式:平级异动和降级异动,平级异动即直接进入同年级学习,降级异动即进入新生年级学习。申请者须在申请表中注明学籍异动方式。
第七条 经委员会批准已异动的学生,需按照异动入专业年级的管理规定继续完成学业。
第八条 由于专业调整形成的差缺课程,按照未修课程处理。学生须在异动后的四个学期内考试及格,逾期仍不及格的差缺课程将纳入学业警示统计范围。
第九条 各类专业申请资格
为便于规范专业调整申请资格,现将我校专业分为三类:医学类专业(执业医师法规定参考专业)、医学相关类专业(授予医学学位,但非执业医师法规定参考专业)、非医学类专业(授予非医学学士学位专业)。
1.转入医学类专业,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统计学期范围内,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具体计算办法参见《关于成绩绩点的管理及使用办法》;
2)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成绩排序中,名次在前5%以内;
3)各学期各科成绩均及格(包括各类课程);
4)提供自传;
5)根据申请转入的专业提供职业生涯设计与规划;
6)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的相关要求;
7)家长同意书;
2.转入医学相关类专业,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统计学期范围内,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具体计算办法参见《关于成绩绩点的管理及使用办法》;
2)在同年级学生成绩排序中,名次在前5%以内;
3)各学期各科成绩均及格(包括各类课程);
4)提供自传;
5)根据申请转入专业提供职业生涯设计与规划;
6)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的相关要求;
7)家长同意书;
3.转入非医学类专业,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统计学期范围内,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具体计算办法参见《关于成绩绩点的管理及使用办法》;
2)在同年级学生成绩排序中,名次在前5%以内;
3)各学期各科成绩均及格(包括各类课程);
4)提供自传;
5)根据申请转入的专业提供职业生涯设计与规划;
6)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的相关要求;
7)家长同意书;
第十条 院级委员会评定细则
1.评定项目及权重分配:自传10分、职业生涯设计与规划(50分)、面试(40分)。
2.院级评定委员会依据评定项目和权重,分项打分,最终汇总成评审总分报送教务处,备校级评审委员会审查。
第十一条 校级委员会评定细则
1.院级评定委员会主席向校级委员会汇报评审结果。
2.校级评定委员会根据专业接收名额,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依据得票数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最终形成决议,加盖学校公章,予以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教务处依照决议,通知学院及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符合如下任一条件者,不得参加申报:
1.已获准调整专业一次;
2.未学满一学期或者已学满四个学期及以上;
3.正在休学期间;
4.根据招生所在地区的当年录取政策,由后录取批次专业申请转入先录取批次专业;
5.招生时已经确定为定向和委托培养。
第十三条 连续2次给予B级学业警示的学生,学校给予1次申请调整专业机会,遵循原则如下:在专业类内部调整;由医学类专业调整至医学相关类专业或非医学类专业;由医学相关类专业调整至非医学类专业。获批并异动进入申请专业后,如果再出现B级学业警示将按照退学处理。其他规定参照相应条款。
第十四条 原专业成绩处理办法
1.与现专业相同课程,学生可以免修;
2.与现专业不相同,但与学生选报的辅修(双学位)专业相同课程,可以冲抵相应课程学分;
3.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课程,全部按照公共选修课程处理。
第十五条 在申报学期,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原专业认真完成余下学业。

其它

同等条件下,对各省市(区)规定政策加分考生优先录取;对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医、理、管、文类为语文、外语;药类为化学、数学)。

天津中医学院开设双语教学课程(汉语和英语),因此只录取参加英语考试和英语基础较好的考生。中医学七年制外向型日语方向的外语语种不限。报考中医学七年制高考外语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办理。定向招生,定向就业。

本科专业
[医学]
  • 中医学类
  • 中医学
  • 针灸推拿学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药物制剂
  • 临床药学
  • 中药学
  • 中药资源与开发
  • 中药制药
  • 康复治疗学
  • 护理学
[工学]
  • 制药工程
[教育学 ]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文学]
  • 汉语言
  • 汉语国际教育
[管理学]
  • 市场营销
  • 公共事业管理
  • 劳动与社会保障
专科专业
[医学]
  • 药学
[医药卫生大类]
  • 药学
[文化教育大类]
  • 应用心理学
[理学]
  • 应用心理学
百度百科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知乎评价

学校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