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浙江

院校隶属浙江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男女比例 未知

博士点个数

硕士点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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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中国计量大学是一所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和检验检疫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1978年由国家计量总局创建的杭州计量学校,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中国计量学院,2016年更名为中国计量大学,2017年成为省部共建大学。

  学校建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设有18个学院(部),创办1所独立学院,有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5000余人、研究生1950余人,独立学院普通本科生5700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近70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约占70%。拥有共享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国家级人才20余人,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浙江省151人才重点资助人选等省部级人才30余人。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浙江省高校教学团队5个,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5个,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4个。

  学校现有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质检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工程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27个,中国计量大学科技园被科技部、教育部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建有ISO国际标准化培训基地(杭州)、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培训中心(杭州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浙江)基地、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教育培训基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等高水平行业人才培养基地。工程学学科、化学学科、材料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拥有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浙江省一流学科10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学科11个。

  学校发挥行业办学优势,服务创新驱动战略,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兴检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励71项,近五年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项目850项,发表三大检索收录论文2633篇,获授权发明专利1349项,主持或参与制修订标准83项。

  学校秉承“精思国计、细量民生”的校训,坚持“计量立校、标准立人、质量立业”的办学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适应质量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浙江省优势、特色专业20个,通过全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7个,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5个;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8门,省级精品课程22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国家级、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个,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个,浙江省第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基地1个。获得全球首届唯一的“ISO标准化高等教育奖”,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20项。2007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在2017年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中排名多科性、教学研究型高校第一。

  学校全面落实“实践育人”,重视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近五年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国家奖278项、省奖2200余项,其中“挑战杯”全国一等奖3项,数学建模竞赛全国一等奖19项,数学建模总成绩连续三年排序全国参赛高校前列,2018年获本科组最高奖Matlab创新奖。学校在2014-2018年全国高校学科竞赛评估中排名64位,2018年排名浙江省属高校第5位。近五年学生以独立发明人申请并获授权各类专利310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53项;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7项、省一等奖28项。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招生,在23个省份被列入第一批次招生;近五年毕业生平均初次就业率97.02%,2017年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18年入选首批“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

  学校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和行业企业的政产学研合作。三年来与滨江、上虞、良渚等地共建大学科技园、高等研究院、国际创新设计学院、创新研究院等,与义乌市签署深化全面合作协议。与省内外近30家市、县政府签署科技合作协议,主持和参与5家浙江省产学研联盟中心,与温岭、余姚、安吉等地共建14个技术转移机构,参与共建11个产业技术联盟和地方研究院(中心)。举办290期计量标准质量专业人才培训班,学员超过1.6万人。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化办学,与美国、英国、新西兰、德国、法国、捷克、澳大利亚、加拿大等30余个国家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友好合作,开展校际联合培养博士、硕士和学士项目,与新西兰、英国高校举办2项本科合作办学项目,与捷克高校合作共建1所孔子学院。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现有在校留学生358人,来自亚洲、非洲、欧洲等33个国家。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成立了全球首个“一带一路”标准化教育与研究大学联盟,来自30个国家和地区的105所高校加盟,其中境外高校37所。设有杭州—德累斯顿联络办公室,推进中德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合作、中德师生交流及科技合作。

  当前,全校师生同心同德,开拓进取,奋力拼搏,攻坚克难,为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7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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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
联系电话
0571-86836060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按浙江省物价局的规定,第一、二批本科生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一次,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学生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每间住5人为人均每学年1200元,具体入住将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5-25 14:27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具体方式

(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档,其他省份原则上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补调档。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2017年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五)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 +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六)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进档后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对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参考排序分按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并结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科成绩等,择优录取。

(七)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予以退档。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汉语国际教育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可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八)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1.量新学院(工科试点班)选拔: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高出第一段分数线30分及以上,被我校录取后可在新生报到前向学校申请免试进入量新学院(工科试点班),在校期间可自愿免试进入本硕创新计划。

2.学费减免

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40分及以上者,减免一年学费;高考总分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50分及以上者,减免两年学费;高考总分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70分及以上者,减免四年学费。

浙江省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前500名的考生,减免四年学费(分段排名、分类招生的省份按第一类普通本科排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除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包括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保证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中(考生必须在录取之前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出具获奖证书或比赛原始成绩)。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2)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体育舞蹈、定向越野体育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3)参加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取得艺术成绩80分(含)以上;或参加上海交通大学艺术特长专项测试获得复试准考证;或参加浙江大学艺术特长专项考核获得艺术特长生协议书。

第十九条 学校对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全日制专升本和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该类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未参加新课改以及要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对于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予以退档。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 110 分;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 100 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其数学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 100 分;报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 60 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 150 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如果省级招生委员会 给予加分投档的,中国计量学院在提档时均予以承认,并按实际考分分专业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中国计量学院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1 、贵校对学生学籍管理有什么政策,能否转专业?
答:学校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在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鼓励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并积极推行学分制、校际选修、辅修制。从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出发,学生在大学期间有 4次申请转专业机会,并实行弹性学制。
2 、贵校实施的 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制度有什么特点
答: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实现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使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第一专业学习任务的同时可以修读其他专业,学校特在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鼓励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学生辅修培养计划规定的辅修专业所有课程,取得规定学分,达到辅修专业条件者,毕业时单独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完成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达到第二专业毕业条件者,毕业时单独发给学校授予的第二专业证书;完成双学位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且第二专业平均学分绩点在 2.0(含)以上并获得第一专业学位证书,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毕业时单独发给学校授予的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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