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江苏南京

院校隶属江苏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78年

男女比例 20:80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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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一、院校基本情况

院校性质:国有公办高职

国标代码:14056

院校全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成绩

★ 国家级机电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教育部、财政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重点建设单位

★ 教育部工业自动化人才认证培训基地

★ 全国工业自动化技能培训与测试中心

★ 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群)建设单位

★ 江苏机电职教集团常务理事单位

★ 江苏省电子与通信技术实训示范性基地

★ 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 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 江苏省省级众创空间

★ 中国科学院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联合培养基地

★ 南京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 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 南京市中小企业精益生产实训基地

★ 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 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

★ 毕业生协议就业率(含升学)98%以上

三、高校简介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国有公办专科学校,坐落于南京主城东侧的麒麟科技创新园内,下设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人文社科系、继续教育学院。

开设21个专业,涵盖机械、自动控制、电子、计算机、艺术设计、通信、物联网、会计等多个领域,为顺应智能制造技术产业发展趋势,学院设立智能制造学院,专业建设对接中国制造2025和南京市智能制造名城建设规划,实施产教融合,重在培养适应网络协同制造、工业机器人、高端成套装备、3D打印等产业一线需求的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率先建设国内首家“创客校园”,大力发展集创意、设计、制造于一体的“蓝岛创客空间”(江苏省高校唯一一个省级和市级“众创空间”),以“创新、实践、分享、成长”为宗旨,构筑特色鲜明的创客校园文化,与产业对接共建协同创新联盟,探索职业教育与创客教育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为江苏省产业发展、南京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培养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我院具有完备的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校级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约80%就职于行业内优势企业,2013年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平均月收入由2657元上升为3017元,位列全省同类院校第三位;2014年达到3227元,比本省高职院校平均水平(3076元)高7%;2015年达到3741元,较2014年增长了16%;2016年达到3860元,位列全省同类院校第二位。

学院鼓励学生继续升学深造,每年参加江苏省“专转本”考试的学生达线率超过80%。主要转本录取院校为:南京工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工程学院、金陵科技学院、苏州科技学院、江苏理工学院、淮海工学院、淮阴师范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盐城工学院、常熟理工学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等。

来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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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南京机电   成就青春梦想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沧波门宝善寺路56号

邮政编码:211135

咨询电话:025-84120820、84170899、18061231075、18061231076

传真电话:025-84170687

咨询Q Q:800081589

咨询QQ群:497356098

微信号:njcmee

学校网址:www.nim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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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沧波门宝善寺路56号
联系电话
025-84120820、84170899、18061231075、18061231076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招生简章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4-27 12:53:00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26 12:18:00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江苏普高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2016-04-30 11:31:00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4-30 11:28:00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22 14:44:00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25 13:34:00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2014-04-25 13:33:00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外省) 2014-04-19 12:00:00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3 02:09:00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考招生章程(外省) 2013-05-23 01:58:00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2013-05-23 01:55:00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2012-05-28 09:14:00

2012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外省) 2012-05-20 13:32:00

2012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2-05-20 13:30:00

2011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1-04-07 15:47:00

2010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更改) 2010-04-27 14:21:00

2010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0-04-15 14:16:00

2010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外省) 2010-04-15 14:15:00

2009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外省) 2009-05-12 14:07:00

2009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9-05-12 14:01:00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20 16:07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证书颁发办法: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学生由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 14056

学院地址:南京市沧波门宝善寺路 56 号(江宁区 168 信箱)

邮政编码: 211135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工作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学院招生专门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处理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l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

3 、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

4 、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 、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学院调阅档案比例一般为 120% ,艺术类专业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条 我院招生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实行。

第七条 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的考生,即符合必测 4C ,技术科目合格,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按照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其他指标,对考生进行排序,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依据考生所填志愿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专业安排方法如下:

1 、对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分数相同条件下,则按语文、数学两门总分(含附加分)再次排序,如若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2 、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完毕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余缺数,再从高分到低分安排第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接着再从高分到低分,若分数相同条件下,则按语文、数学两门总分(含附加分)再次排序,如若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3 、对服从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我院有关专业的余缺情况,尽可能参照其所填其他专业倾向情况,进行专业安排。

4 、凡符合各省统一制定的加(降)分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我院后,将按规定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新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

学费标准为:

非艺术类专业 4140 / 年(软件技术: 5796 / 年)

艺术类专业 6800 /

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六章 录取结果公布

第九条 录取结束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七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沧波门宝善寺路 56

联系方式:电话: 025 84120820 84190068 传真: 025 85080538

学院网址: http://www.njcmee.net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友情提示:

1 、我院的统招计划是国家的指令性招生计划,为确保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恳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对我院的各种情况进行了解,在经慎重考虑并决定一旦学院录取一定报到的前提下,方可填报志愿。这即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学校负责,更是为人诚信品质的具体体现。

2 、为了能使我院在任何时间与考生本人或家长直接取得联系,恳请考生在电子档案中填写自己家的电话或者家长、亲属的手机,不宜填写单位或者高中电话。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

本科专业
[财经大类]
  • 物流管理
专科专业
[制造大类]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数控技术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检测技术及应用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土建大类]
  • 环境艺术设计
[电子信息大类]
  • 网络系统管理
  • 软件技术
  • 图形图像制作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应用电子技术
  • 通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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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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