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是1998年12月经原江苏省教委批准,由扬州大学举办的本科层次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8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扬州市两个国家级园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核心地域。校区占地800余亩,三面环水,采用园林式布局,中心突出、环境典雅、景观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教学设施完备,实验设备先进,图书资源丰富,校园网络完善,是一座智能化、园林化、生态化、开放化、人文化的绿色校园。
学院充分依托母体扬州大学办学,在专业建设、授课师资、图书资料、教学实验设施等方面,充分共享扬州大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其中专业主讲教师中教授、副教授比例达65%以上。
学院现设34个本科专业,在校生9800余人。自1999年招生以来,学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机制创新,质效双求,特色鲜明”的办学理念,已毕业的十多届学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涌现了众多杰出校友,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的同时,也为学院不断增光添彩。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
学院坚持从严治院,形成了严格管理与人文关怀、服务至上与文化熏陶一体的学生教育管理特色。鼓励学生参与实践,学生自行组织社团48个;全年开展“成才在广陵”科技文化节、学生社区文化节、建筑文化节、服饰与皮具文化节、护士文化节、文法文化节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学院连年被评为江苏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奖励面达40%以上,年发放金额近700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校长奖学金6000元/年·生。学院还设有“国学奖助学金”、“扬州五亭桥缸套奖学金”、“擎天柱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年发放金额超过100万元。勤工助学年发放金额约为300万元。
学院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重视创新创业工作。设有“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爱文创业基金”、“扬杰电子创新基金”等多项创新创业基金,为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参与创业实践、参加各项比赛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先后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建模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全国箱包设计大赛等比赛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着力打造办学特色,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采取切实措施帮助学生考研考证,每年近10%的毕业生考取国内外研究生或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大学生村官。
作为江苏省首批独立学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创办20年来,已经显现出“办学理念先进,教学特色鲜明,综合实力雄厚,社会信誉良好,发展前景广阔”的勃勃生机。百年扬大坚苦自立,活力广陵开拓创新,在迈向新的历史征途中,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辉煌。
学院位于扬州市两个国家级园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核心地域。校区占地800余亩,三面环水,采用园林式布局,中心突出、环境典雅、景观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教学设施完备,实验设备先进,图书资源丰富,校园网络完善,是一座智能化、园林化、生态化、开放化、人文化的绿色校园。
公寓化标准宿舍。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管理,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经常开展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动,为学生创造整洁、文明、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30 15:23: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04 10:37: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〇一六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2016-05-04 18:34: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〇一六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 2016-05-04 18:33: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〇一五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2015-06-08 19:25: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〇一五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 2015-05-28 17:27: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〇一四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2014-04-29 09:25: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〇一四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 2014-04-29 09:25: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O一三年招生章程(省内) 2013-05-22 17:37: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〇一三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 2013-05-20 19:42: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〇一二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2012-05-09 16:53: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〇一二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 2012-05-02 11:28: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〇一一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 2011-05-31 15:39: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〇一一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2011-05-31 15:32: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〇一一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 2011-05-03 21:30: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〇一一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2011-04-29 11:21: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〇一〇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2010-05-14 08:57: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O一O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 2010-04-07 10:51: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OO九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 2009-05-22 10:30:0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OO八年招生章程 2008-06-30 16:23: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招生代号 |
科类 |
批次 |
1844 |
艺术类 |
提前录取艺术类本科第2小批(美术) |
文科类、理科类 |
本科二批 |
|
1857 |
文科类、理科类 |
本科二批(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专业)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基本原则: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1. 江苏省内 艺术类
①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③当专业一志愿不能录取时,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④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其专业级差为0-3分。
2. 江苏省外 艺术类
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要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安徽省按照其省考试院折算后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 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4.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
加分政策
江苏省内普通类(文、理):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每门选测科目等级A+加4分,A加3分,B+加2,B加1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院在籍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对转入专业有一定志向和爱好的学生,可以于入学后第二学期在同一批次同一代码招生专业范围内(艺术类专业和其他专业不属同一批次,不能互转),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通过学院的考核、批准后,转入申请的专业学习。
其它
- 园林
- 护理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通信工程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土木工程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水利水电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制药工程
- 环境工程
- 汉语言文学
- 英语
- 日语
- 广播电视学
- 法学
- 社会工作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
- 市场营销
- 会计学
- 财务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公共事业管理
- 旅游管理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