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京江学院简介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代码
1821
)是
1999
年成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
2005
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由江苏大学和江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办学规模定为
10000
人,全部为四年制本科层次。
京江学院景色秀丽,环境幽雅,共享江苏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学院现有
46
个专业及方向,涵盖理、工、文、法、经、管、医等
7
大学科门类
,
各类建筑面积
30
余万平方米,教学计算机
800
多台
,
多媒体教室
8000
座位
,
语音实验室
550
座位。学院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培养八届近万名毕业生,目前在校生达
9700
人。
京江学院牢固确立“依托母体、立足江苏、面向全国、服务经济、高起点、创特色、争一流”的办学思想,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京江学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与实践”荣获江苏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独立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构建与实践”获江苏大学教学成果特等奖。学院充分发挥、优化组合“公有”优势和“民办”活力,按照“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素质高、能力强”的要求培养造就了大批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结构优化、实践能力突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社会责任心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在十年的办学历程中,京江学院不断改革创新,人才培养硕果累累。在历年来的各项竞赛活动中,京江学院学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和荣誉。全国数学建模大赛国家级和省级一、二等奖多项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江苏赛区一等奖、全国大赛三等奖;江苏省第八、九届非理科专业高等数学竞赛一、二、三等奖;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中获二等奖;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江苏赛区一等奖;“格力杯”空调面板图案设计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江苏赛区二等奖。另外,学生在等级证书考试中成绩突出,
2010
届
1600
余名统招毕业生
CET-4
通过率达
84%,
一年级新生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达
90%
。此外京江学院学生近几年考研形势喜人,热能专业魏晓浩同学毕业后被香港大学录取为全额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获得了总额
45
万元奖学金的资助,
2009
届法学专业一个班
25
名毕业生有近
30%
的考取了研究生,今年的毕业生考研录取人数较往年翻了一番,许多同学被复旦大学、东南大学、江苏大学等名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
面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国际化的新形势,京江学院将紧紧依托江苏大学雄厚的办学资源,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院、特色兴院,继续推进导师制,实行主辅修制,完善学分制,构建科学严格的质量监控体系和充满生机活力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增强学生立足社会、走向未来的竞争能力和适应能力。
办学质量优良、人才培养特色鲜明、赢得社会广泛赞誉的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正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多元化发展模式,努力建设成为以工科为主,文、管、经、法、医多学科协调发展,国内一流的独立学院。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3-30 16:28:00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4-29 17:23:00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4-15 16:52:00
2015年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章程 2015-04-30 11:03:00
2014年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章程 2014-04-29 09:25:00
2013年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章程 2013-05-03 09:00:00
2012年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章程 2012-05-17 08:43:00
2012年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章程 2012-04-20 15:12:00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 2011-04-15 09:08:00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 2010-04-20 17:04:00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09 年招生章程 2009-05-26 15:34:00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5-15 10:02: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录取规则:
江 苏 省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艺术类提前民办本科批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
3.
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不含艺术类)标准为:物理(或历史)
A+
加
5
分,物理(或历史)
A
加
3
分,物理(或历史)
B+
加
1
分。
4.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计算录取分,在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选测科目要求的情况下,
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考生专业,如由于选测科目不符,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5.
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录取。
6.
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高中阶段)报考我校,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优先满足与其特长相关的专业志愿。
7.
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须有口试成绩且达良好及以上。
8.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线的考生,进档后以投档分加专业分计综合分,
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考生专业。
9.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桃花坞校区)按本章程招生。
10.
以上录取规则与江苏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江苏省招生政策。
其 他 省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
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
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4.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5.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其他: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此外,
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
。
- 医学检验技术
- 护理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机械电子工程
- 车辆工程
- 金属材料工程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通信工程
- 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土木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交通运输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安全工程
-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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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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