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江苏苏州

院校隶属江苏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99年

男女比例 55:45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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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简介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是在我国高等教育大变革、大发展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是苏州大学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大胆探索和实践高等教育多元化发展新路径的产物。

学院在1998年12月经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批准成立,时为公有民办二级学院,并于2005年获准改办为独立学院。2012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学院在省内独立学院中率先由民办非企业登记为事业法人单位。

学院位于古城苏州,坐拥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夜半潮生看串月”的石湖景区,历史人文资源丰富,尊师重教风气浓郁。学院图书馆是“建筑界诺贝尔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王澍的代表作,其巧妙融合“山”“水”概念并深涵造园思想,蜚声海内外。学院注重对学生进行“文者文章、正者道德”的精神引领,使得“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责任担当成为全院上下的一致追求。

学院在校生10700余人,现设有12个系科、43个本科专业(含方向)、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1个金融学教改实验班。涵盖法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建设标准高,使用效果好;顺应数字化潮流,借力信息化建设,智能化校园建设取得阶段成果,校园管理创新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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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联系电话
0512-66551901
校园环境

1、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 :我院位于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城东是苏州工业园区,城西有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苏州所辖的四个县级市又是外资投资十分集中的地区,所以地域优势十分明显。学院根据苏南、江苏及长三角的经济发展科学设置招生专业,就业优势明显、前景广阔。

2 、实力雄厚的师资力量。 我院依托国家211工程重点高校、江苏省重点综合性大学苏州大学的优势学科和优质师资组织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3 、彰显个性的培养方案。 学院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制定人才分类培养方案:在教学上实行完全学分制,把学习自主权完全交给学生;在学生教育引导上实行学生行为学分体系,倡导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注重学生社团建设和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的养成和技能的提高;注重数字化信息系统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4、山水相映的优美校园。 学院位于苏州古城西南的石湖风景区和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学院依山傍水,景色优美,环境优雅,是莘莘学子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每套学生公寓住4人,配有独立的洗漱间、阳台、有线电视、中央空调或分体式空调及网络系统等,集中供热水。学生公寓管理注重人文关怀,荣获江苏省高等学校文明宿舍先进单位。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5-29 15:22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

我院在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三小批,其它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二批,江苏省考生填报 我院 志愿的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至7月2日17:00止

外省市录取批次

省份 山西 上海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河南 广东 广西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甘肃
录取批次 本二C 本科 综改 本二 本二 本二A 本二 本科 本二 本二 本二 本二 本二 本三
院校代码 5070 S470 3282

3334 6621 13983 D983 9526 3894 2113 32D4

招生代码部分省份每年可能会调整,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当年公布的为准。

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我校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3.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4 . 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文科类、理科类专业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5. 非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综合改革类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其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 江苏省、河南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调档,我院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择优录取;浙江省、安徽省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限江苏省考生报考,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2.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 江苏省、河南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调档,我院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择优录取;浙江省、安徽省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加分政策

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认可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并计入投档分总成绩。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符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程序申请转专业,转专业学习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就读学生的15%,但不同招生批次及同一招生批次不同招生代码招生的学生不安排转专业学习。

其它

本科专业
[工学]
  • 机械工程
  • 机械电子工程
  • 车辆工程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通信工程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信息工程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物联网工程
  • 服装设计与工程
[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汉语国际教育
  • 英语
  • 日语
  • 新闻学
  • 广告学
[法学]
  • 法学
[理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应用化学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
  • 工商管理
  • 市场营销
  • 会计学
  • 人力资源管理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城市管理
  • 档案学
  • 信息资源管理
[经济学]
  • 金融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产品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专科专业
[文化教育大类]
  • 应用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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