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始建于2002年3月,2005年5月被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2010年9月,学院移址泰州市办学,为首家进驻中国医药城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也是全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独立学院之一。
学院现设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应用心理学、中药学、药学、生物制药、制药工程、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药事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18个本科专业。具有相关专业独立的学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权和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权。
学院师资优良,多年来,建设了一支以母体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为龙头,自有专任教师为骨干,特聘教授、 兼职教授为支撑的专兼结合、高素质高水平优秀师资队伍。
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人才,积极探索和创新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狠抓内涵建设,努力提升教学质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逐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内部运行规范高效,形成了体现时代特征、医药特色,“校”“城”融合、注重应用能力的人才培养格局。
学院秉承南京中医药大学“治学严谨,继承创新”的优良传统,依托母体大学优质教育资源,注重质量,稳步发展,具有优良的办学条件。母体大学一大批实习实践基地及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边数百家企事业单位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实习、产学研结合的场所,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学院确立了“以人为本、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校企合作”的办学理念,坚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人才培养为中心,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和谐校园建设为保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在武书连2019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中,学院入选“中国高水平独立学院” ,全国排名第13,省内排名第4。全院师生将凝心聚力,励精图治,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办学规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质量适应区域经济和泰州中国医药城产业发展的新型独立学院。
泰州位于中国东部长江之滨,具有良好的资源条件和经济基础。东西承接上海、南京两大经济圈,南北连接苏南、苏北两大经济板块,工业发达、商贸繁荣,是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之一。泰州立足中国中心地带,地处江苏省中部,是长江下游的滨江城市。下辖靖江、泰兴、姜堰、兴化四个县级市和海陵、高港两区,面积5793平方公里,人口503万。有“凤凰城”美誉的泰州,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是施耐庵、郑板桥、梅兰芳故里。泰州气候温润、自然条件优越,中药材资源及农业生态资源丰富,素有“鱼米之乡”、“银杏之乡”、“水产之乡”的美誉。以下给大家介绍几个周边风景。
(一)中国医药城
中国医药城——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坐落于长江三角洲的滨江工贸新城——泰州,是当今中国唯一的国家级医药高新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由科研开发区、生产制造区、会展交易区、康健医疗区、综合配套区五大功能区组成,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完整的医药类产业园区。
中国医药城大学城邻里中心周边设有生鲜超市、文体活动中心、诊所、维修店、超市、银行、通信、洗衣店、美容美发店、药店、文化用品、餐饮等社区服务基础功能。
(二)稻河古街区
稻河古街区形成于元末明初,距今已有600多年历史,其间的泰式民居建筑群面积规模、修造水平皆首屈一指,整个街区结构布局井然,历史遗存众多,是泰州重要的历史文化街区,也是泰州率先保护复兴的历史文化街区。
稻河古街区规划范围16.8公顷,总投资18.9亿元,从2009年起分三期改造,并入选江苏省文化创意产业重大项目。其中,总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的五巷古民居修复工程已全面完工,新建建筑均为一到两层,有砖木结构和框架结构两种,外立面全部实行仿古处理。
整个街区在保持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的同时,将让游客更多地享受到文化的熏陶。街区内各色商铺林立,古色古香,有传统餐饮、地方特产以及文玩商店等等,商铺总建筑面积5000多平米 。
(三)泰州老街
泰州老街,是一条年轻的老街。在凤城河管委会的打造下,仅两年时间就成了泰州最繁华的商业区,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聚集区,世俗文化和世俗生活在此肆意展现。"老行当"在此延续,"老手艺"在此复活。
穿过古牌坊进入古老的麻石街巷,迎街两侧为古式店铺,成串的大红灯笼挂满骑楼长廊,诸家店幌、匾额、旌旗相映成趣。
你可以品尝到完全手工制作的"草炉烧饼"、"泰州干丝",可以吃到本地正宗的"靖江汤包"、"溱湖八鲜"和"红膏大闸蟹",还可轻松买到来自全国各地各民族的特色食品和衣饰。
老街拐弯处是街心小广场,南端是座古戏楼,飞檐翘角、画栋雕梁;西边有一条弯弯的小溪擦广场边流过。溪中矗立一台水轮车足有三层楼高,飞奔的急流冲击着轮车的水斗,水车转动时水斗将溪水扬到高空,如下雾一般,顷刻间烟雨蒙蒙,煞是有趣,呈现出水城风光。每到夜晚,再一照上灯光,景色更是迷人。
古戏楼东面大街有座屏风式高楼,上立落地铜雕,反映老泰州的街头小景,形象逼真、如临其境,勾起你儿时的回忆。拐角处陈列的古石碾、木轱辘还有店铺门前的马灯把你带入了古代文明社会,仿佛看到了古代人的生活。
欢迎同学们来到此地参观游览!
学院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校园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合理,学生公寓条件优越,生活安全、方便、舒适,三室一厅的住家式结构,每室3-4人,所有房间全部朝南,每个学生拥有单独的书桌,配有独立卫生间、电话、网络接口等。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8-05-31 17:08:00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25 11:11:00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4-29 10:57:00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4-29 22:23:00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29 13:09:00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5 20:13:00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24 20:06:00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5-09 11:25:00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22 11:57:00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6-19 09:57: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以各省市每年的招生工作文件为准,考生可查阅本省市的招生考试报。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各省(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执行相关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各省(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执行相关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在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
未出现违纪现象
入学后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
第一学年的必修考试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列本专业的年级前30%
二、转专业比例和限制
每个专业可转入/转出的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年级总数的 20%(含)以内
每个专业实际可接受转入人数由各系根据系内师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各个方面条件确定,汇总后在教务处主页公布
专业类各专业不能互转,理科生源学生只能转入当年招生的相应的理科或文理兼招的专业,文科生源学生只能转入当年相应的文科或文理兼招的专业
三、办理程序
学生申请: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优秀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交所在系,每位学生限报一个专业
转出系推荐:学生所在系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计算学生第一学年两个学期必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年级排名,提出推荐意见,并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成绩单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在校内公示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生所填志愿,将申请转专业名单送达拟转入系
转入系考核:系根据专业特点,对要求转入本系的学生进行考核(包括笔试,面试)考核内容应具有客观性,可操作性,公正性,考核结果报教务处
确定录取:教务处根据以下考核内容,按转专业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转专业成绩由下列四部分组成:学生必修考试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占30%(A),学生必修考试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年级中排名分值占30%(B)笔试占20%,面试占20%计算公式如下:A=(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5)*10*30%
B=30-30/(学生所在专业年级人数*30%)*(排名-1)C=笔试成绩,满分20 D=转入专业系面试成绩,满分20 教务处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领导批准
被录取的学生在当年度新生开学后到转入专业所在系报到册,并随新专业学习
四、其他
学生在校内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
转专业学生在2周的试读期内如不适应新专业的学习可申请回原专业学习,超过试读期后不再更换专业
跨学科门类或跨专业类的学生原则上应从一年级开始修读。非中医学类专业转入中医学类专业学习者,必须从一年级开始修读
学生必须获得转入专业的所有学分后方可毕业。原专业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转入专业同课程学分的,可申请免修,以原成绩计入成绩档案。原专业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学分小于转入专业同课程学分的应予重修,其他课程学分可计入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任选课学分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教务处负责解释
其它
录取规则
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1、江苏省内考生, 根据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等级级差”的办法择优录取。有关规定如下: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
2)报考我院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部分专业对选测科目有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选测科目信息,或访问我院招生网站。
3)专业确定原则: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等级级差”原则安排专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中出现两个A加1分,一个A+加2分,一个A+一个A加3分,两个A+加5分,其它情况不加分。进档考生按加过分后的总分安排专业。若考生总分相同,则先比较考生原始投档分;若考生原始投档分相同,语文、数学两门成绩(含附加分)之和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语数总分(含附加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如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学业水平四门必测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2分,B等级赋1分,C等级不赋分);再相同,则比较专业志愿顺序;如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4)语种:各专业招收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
2、跨省招生录取规则: 对进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即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对各省(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执行相关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录取结果公布:①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认可的相关媒体上公布;②在我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
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 中医学
- 针灸推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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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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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药资源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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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事业管理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药学
- 应用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