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江苏扬州

院校隶属江苏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99年

男女比例 39:61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加入对比
学校简介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我国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古运河畔,是 1999 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专科文凭资格的(教育部电子注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近 9000 人。

省内最美园林式校园 理想的读书佳处

江苏省园林式单位

占地: 1040

绿化面积: 20 万平米

公寓生态园 2 万平米

校园人工湖 3 万平米

校园美化景观 :桃李枫梅等 10 大花苑,凌霄、紫藤等藤蔓长廊,太湖石、黄山石、灵璧石、花岗岩等文化石群,沧海云帆、荷塘月色、黄石谐园等景观;科技长廊、名人格言长廊、八怪画廊、专业史壁画、翰墨缘和德智体美等艺术群雕等人文景观。

专家治校 良师育人

各类教师 407 人, 教授、副教授 175 人,占师资队伍的 43% ,已达到教育部对本科院校的要求。

研究生、硕士: 218

专业带头人 :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和原扬州大学学科带头人

专业指导委员会: 200 余名专家、教授和来自企业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艺师、高级园艺师等组成。

热门专业设置 满足学生要求

设有专业 39

专业类别 :信息工程类、机电工程类、土木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经济类、外语类、应用艺术类等

省特色专业 会计电算化

省重点专业建设群 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院特色专业 :应用电子技术、旅游管理、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首饰设计与工艺、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韩语

专科层次 本科资源

学校的教学设施已达到本科院校的水平:

建筑面积 24 万平米,生均 30 平方米

教学用房 14.5 万平米,生均 18.1 平方米

教学设施: 拥有教学仪器的实验实训设备值 6000 万元;教学用计算机 1901 台;建有报告厅、多功能厅、大学生活动中心等。

馆藏纸质图书 68 万册,生均 85

学生宿舍 :四人间的标准化公寓 28 栋,全部朝南,装有空调。宿舍区有 2 万平方米的生态园,宜居怡人,

校外实习基地 61 家大中型企业

校内实训基地 省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点 1 ,机械实习工厂、汽车实训基地、土木实训基地、各类实验实训室等 50 个。

是扬州国家经济开发区人才培养基地、扬州市工商联合会人力资源与科技培训基地。

江海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鉴定 32 个工种中、高级技能。

专本连读 出国深造

专本连读 :建校以来近 1500 人连读本科专业,获得本科文凭;目前在校 400 多名学生攻读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审计学院等本科院校学历学位。

专转本: 建校以来已有 1700 多名学生转入本科院校攻读。取得本科文凭和学位。转本率名列全省民办院校前茅。

国际交流 :与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高校广泛合作。

国外留学: 江海读专,去韩国、日本接本读研,在国外就业。

高质量就业 发展前景美好

就业区域 :长三角地区:上海、杭州、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京、扬州等周边地区。

工资水平 :毕业生工作一年后收入生均 2900 / 月。

就业服务: 入学后即可签保障就业协议。校内举办毕业生“双选会“,超前提供就业信息。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就业。 2008 年、 2010 年、 2012 年连续三个年度被评为全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先进集体,民办高校中仅此一家。

人文关怀 绿色通道

学院建有完整的奖、助、贷政策体系

国家奖学金 8000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6000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

学院奖学金每年 150 万元

国家助学金 3000 /

学院勤工助学金每年 50 万元

不让一个贫困学生辍学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 5

学院网址: http://www.jhu.cn/ 学院招生网址: http://zs.jhu.cn

联系电话: 0514-87579903 87579907 (传真) 87579902

来校路线:

由扬州西部客运枢纽乘 22 路公交车至江海学院站下;

由扬州火车站乘 22 路公交车至江海学院站下;

由扬州汽车东站乘 19 路公交车至新华中学下,在对面站台转 17 路到江海学院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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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邮编:225101
联系电话
0514-87579903、87579907、87579643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多功能餐厅可同时容纳6000人用餐。供应方式很多,快餐、点餐、小炒、中西式点心、冷饮等一应俱全。菜谱种类各式各样。目前多功能餐厅由扬州大学后勤集团统一经营,服务质量一流。

http://www.jhu.cn/zs/xiaoyuan.htm

住宿

创新“教育、管理、服务、维权”的管理理念,坚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学生管理工作融于一体,为学生提供良好舒适的生活条件,学生公寓全部标准间四人一室,配有完备的生活设施,管理人员提供全员、全方位、全天候的“三全”服务,保证学生安心学习。 学院 2008 年获江苏省“安全文明”高校荣誉, 2010 年又获得江苏省“平安校园”称号,并获江苏省教育厅 2006 2009 年省高校“文明食堂”和“文明宿舍先进单位”称号。 详细可查看本校主页 http://www.jhu.cn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招生简章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 2018-05-10 16:28:00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2018-05-10 16:20:00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中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面向江苏省) 2018-05-10 15:31:00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中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面向江苏省) 2017-06-09 15:16:00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2017-06-09 14:32:00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2016-04-05 09:19:00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面向普高) 2016-04-05 09:18:00

2015年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中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2015-04-23 16:42:00

1988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2014-04-12 09:31:00

2014年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2014-04-12 09:23:00

2013年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2013-04-12 14:51:00

2013年普通类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2013-04-10 11:24:00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面向中职学生) 2012-05-31 11:35:00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中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2012-05-16 09:11:00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2011-04-14 08:55:00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江苏省外) 2011-04-13 15:03:00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江苏省) 2011-04-13 15:01:00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09 10:50:00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20 18:21:00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08招生章程 2008-05-28 14:45:00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20 16:01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不限。

(2)艺术类: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3门。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普通类招生的艺术专业,按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我校在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优先录取:

(1)、技术创造: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2)、思想品质方面:在高中阶段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

(3)、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级及其以上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到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

(4)、目前我校各专业已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进行合作办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凡毕业后自愿到相关企业服务并经该企业考核合格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在8月2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中(1)—(3)项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第(4)项考生须提交协议书原件。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本科专业
专科专业
[交通运输大类]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船舶工程技术
[农林牧渔大类]
  • 园林技术
[制造大类]
  • 数控技术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土建大类]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技术
  • 工程造价
  • 工程监理
[文化教育大类]
  • 应用英语
  • 应用日语
  • 应用韩语
[旅游大类]
  • 旅游管理
[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
  •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电子信息大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应用电子技术
  • 光电子技术
[艺术设计传媒大类]
  • 艺术设计
  • 电脑艺术设计
  • 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
[财经大类]
  • 投资与理财
  • 财务管理
  • 会计电算化
  • 会计与审计
  • 国际贸易实务
  • 市场营销
  • 工商企业管理
  • 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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