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施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院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城高教园区风景秀丽的骆马湖边,拥有园林式独立校园,数十万平方米校舍,环境优雅,设施先进,师资充足。学院所在地宿迁市地处陇海经济带、沿海经济带、长三角经济带的交叉辐射区,京杭大运河纵贯南北,京沪、宁宿徐、徐宿淮盐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水路干线四通八达,交通十分便利。是著名的水乡、花乡和名酒之乡。人文环境在古朴中彰显时尚元素,于现代中蕴含雄浑气魄。
在办学过程中,学院秉承“多元集纳、自强创新”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开放式办学,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综合能力。推行一专多能、多证并举的教育模式,为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奠定坚实基础。
学院下设三系两部,开设近30个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
文学、艺术等五大学科门类,是一所以建筑、汽车、经管为特色,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学院位于素有宿迁市“后花园”之称的湖滨新城骆马湖畔,北依国家级嶂山森林公园,西临骆马湖湿地公园,这里绿树成荫、空气清新、生态优美、气候宜人、交通便利,是莘莘学子潜心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校园内绿树成荫,花草满园,环境幽静;校园周边民风淳朴、社会治安良好,是潜心读书的好地方。如画般美丽的校园、一个会为青春留下美好印记的地方,使每一位学子都能在这里化鱼成龙。
住宿费:
4人间1200元∕学年
6人间1000元∕学年
8人间800元∕学年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4-29 09:01:00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03 13:04:00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16 14:56:00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27 11:04:00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27 11:01:00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16 11:05:00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1 10:56:00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24 20:47:00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4-15 09:56:00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2011-04-15 09:55:00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7-01 10:06:00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6-24 09:41: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五、录取办法
1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2 、我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和高考成绩,严格遵循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 、坚持素质教育导向。考生在综合素质的某一方面优势明显、等级良好,提前向我院提交了附加说明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的,可以在统一填报注册申请后优先录取。
4 、艺术类考生在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时,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我院要求,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排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我院决定考生录取及所录取专业。艺术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兼)时,录取同普通类考生。
5 、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结合考生专业志愿依次予以安排。
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 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校审核 。
(1) 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 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 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 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考生;
(5) 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6) 对于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普通类的达到普通类录注册入学要求,我院优先录取。
7 、各专业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公共英语课程。
8 、我校所设专业,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无比例限制。
9 、在江苏省以外录取新生,按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对于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市)规定加分后提档、录取。
11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限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录取办法
1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2
.我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和高考成绩,严格遵循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政
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
、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结合考生专业志愿依次予以安排。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
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校审核
。
(1)
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
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
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
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考生;
(5)
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报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5
、各专业考生不限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公共英语课程。
6
、我校所设专业,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无比例限制。
7
、在江苏省以外录取新生,按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执行。
8
、对于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市)规定加分后提档、录取。
9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限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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