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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官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08 20:32:00
江苏警官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07 22:05:00
江苏警官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12 08:24:00
江苏警官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2010-06-29 10:40:00
江苏警官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12 14:18: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四
、录取原则及办法
1
、根据招生政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评价全面衡量,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学校调档比例不超过
120%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对尚未实现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录取专业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以及专业志愿情况确定,各专业不另设专业分数线。
3
、公安类专业须经面试、身体复检和体能测试以及政审合格方能录取。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
15%
。
4
、对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遵循江苏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本科学生选测科目等级为
2B
以上
,
专科学生选测科目等级为
BC
以上
。
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排序,择优录取。
各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要求另行规定(详见附件二)。
5
、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
6
、报考我院行政管理专业涉外警务管理专业方向的学生,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95
分。
7
、公安类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本专科志愿可兼报;非公安类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刑事科学技术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法学
- 治安学
- 侦查学
- 经济犯罪侦查
- 公安管理学
- 涉外警务
- 警务指挥与战术
- 法学
- 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