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坐落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是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在近60年办学历程中,学校不断发扬“艰苦创业、不断创新、勇于创优”的优良传统,大力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科技兴校、特色名校、文化铸校”的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型发展、选择性优秀、关联性拉动”的发展思路,走出了一条极具特色的发展之路,是整个淮海经济区办学历史悠久、办学特色鲜明的一所高等医学院校,也是该地区医学教育、医疗服务和医学科研的中心。
学校1958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学生,198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今年有26个本科专业(含方向)面向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4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临床医学、生物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临床医学、药学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形成了从本科生、研究生到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体系。
学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不断提高,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教学团队,是国家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认证有效期7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以及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等一批省部级奖项;获国家级“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和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多项,以及一批省级品牌专业、重点专业(类)、精品课程和教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践教育中心。
学校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建有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和省优势学科群,其中临床医学学科ESI排名全球前1%;获得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省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平台。近五年,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0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0余项;发表SCI、EI等收录论文近千篇,其中在美国科学院刊等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多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0余项。
学校不断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加快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师资队伍数量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省教学名师、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江苏省“双创计划”、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江苏省“333工程”、“六大人才高峰”、“青蓝工程”等一批优秀教师和团队。
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哈佛大学、塔夫茨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韩国延世大学、英国伦敦大学等30多所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韩国乙支大学等高校建立师资培训基地。此外,学校还多次主办(承办)国际学术会议,学校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麻醉学教育是学校的特色和优势。学校在全国率先创设麻醉学本科专业,并建成为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麻醉学教学团队是“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麻醉学教学成果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麻醉学学科先后获评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和江苏省“135工程”重点学科,是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试麻醉学专业命题基地,全国高等教育学会麻醉学教育研究会、江苏省麻醉研究所均挂靠在我校。学校主办的《国际麻醉学与复苏杂志》(原《国外医学·麻醉学与复苏分册》)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学校因此被誉为“中国麻醉学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以质量为生命线,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级医疗卫生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学校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高校校风建设优秀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文明单位等,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当前,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正秉承“以德载医、博学创新”的校训精神,按照“立足江苏,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办学定位,团结一致,鼓足干劲,朝着“建设特色鲜明、国内先进的高水平医科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2017年徐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2017-06-13 14:40:00
2016年徐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2016-05-18 18:50:00
2015年徐州医学院招生章程 2015-06-03 15:12:00
2014年徐州医学院招生章程 2014-04-22 09:03:00
2013年徐州医学院招生章程 2013-06-06 16:17:00
2011年徐州医学院招生章程 2011-05-18 11:17:00
2010年徐州医学院招生章程 2010-04-20 16:08:00
徐州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12 14:54:00
2008年徐州医学院招生章程 2008-04-30 14:20: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招生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2.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所有学生进校后进行复检,凡不符合部颁体检标准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虑用人单位招聘需求,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学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3.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进档后和其他考生按同一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江苏考生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要求合格。考生进档后,选测科目B+可以加1分,A可以加2分,A+可以加3分,然后按照“预投基准分”(加分后成绩)排序,“预投基准分”相同,“投档分”(加分前成绩)高的学生优先;同分条件下,等级高的学生优先;同分同等级条件下,外语成绩高的学生优先。再根据学生填报志愿按照“专业级差”的原则进行录取,其中第一、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第二、三志愿间级差为2分,第三、四志愿间级差为1分,四志愿之后各志愿间不设级差。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视其专业意向进行调剂录取;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5. 江苏省外考生,考试科类要求以各省公布政策为准。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原则同江苏省;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进档后按照院校“志愿清”、“专业级差”的原则进行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徐州医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
2010
〕
20
号)规定,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切实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鼓励学生发挥个性和特长,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为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根据《徐州医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暂行)第五章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由教务处统一规划,择优选拔,应遵循下列原则: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所有与转专业有关的行为都依据本规定进行,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2.
各专业转出或接收转入学生的数量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
5%
以内。
3.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二、转专业的条件
1.
具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籍资格的一年级在校学生。
2.
已考试课程没有不及格,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
10%
。
3.
身心健康,且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
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
录取批次低的专业转入录取批次高的专业的;
3.
招生时已确定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
4.
应作休学、退学处理的;
5.
在校期间违反校规,考试严重违纪或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6.
招生简章中限招理科(文科)考生的专业限制文科(理科)考生转入;
7.
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
四、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1.
学生跨学科门类转专业,一律从转入专业的一年级读起;同学科门类跨专业类转专业,经转入院、系考核确定,可从转入专业的低一年级或一年级读起;同一专业类内转专业,可插入同年级或低一年级修读。
2.
根据《徐州医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
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如教学要求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同名称课程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要求的,可申请免修;如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无关的,可作为任意选修课计入其学分。
3.
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当年的收费标准收取。
4.
学生转专业后的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按照《徐州医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五、转专业的办理程序
转专业的申请和审批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按下列程序、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
1.
每年
4
月的第一周,由学校教务处提出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目录和拟接收人数、接收条件及相应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并向全校公布。
2.
每年
4
月的第二周,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徐州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交转出学院审批;转出学院按照不超过当年本专业学生
5%
的比例控制转出人数,并将批准的《徐州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
每年
4
月的第三周,学校安排转专业考试,公布考试成绩,对成绩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并打分,在合格人选中择优选择,按接收能力的上限比例推荐给相关学院。现阶段的上限比例暂定为不超过当年本专业学生的
5%
。
4.
每年
5
月的第二周,学院按照可接收人数和面试成绩确定录取人选,教务处将初步结果公示。
5.
每年
5
月的第三周,教务处对《徐州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进行终审,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学生持《学籍异动申请表》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6.
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当时学期原专业的期终课程考试,无故旷考、考试不及格和考试违纪及作弊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7.
新学年开课前,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新专业就读注册手续,然后到转入学院(系)报到、上课。
8.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应制定学习计划,补修所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主要课程。
六、附
则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
2013
年秋季入学新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