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 上海
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水平大学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概况
华东理工大学地处人文荟萃、海纳百川的国际大都市——上海,原名华东化工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00多年前的南洋公学和震旦学院,建校于1952年,是新中国第一所以化工特色闻名的高等院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建有研究生院,是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实施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22所高校之一,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11计划”入选高校之一;获准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多年来,我校科技工作者和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被国际同行引用次数稳居上海高校前三名,学校目前有5大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生物与生物化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全球前百分之一,其中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千分之一。我校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0%,历年来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及国家科技进步奖65项,省部委科学技术奖700多项,摘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史上首个技术发明奖特等奖,拥有各类国内外有效专利1800多项,创造了中国大学将大型先进制造技术输送到美国跨国公司的最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建校以来,已为国家石油、化工、医药、材料、能源和环境等工业领域培养了一大批高级人才,成为新中国培养流程工业工程师和科学家的摇篮。
学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前沿学科,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建设,加大对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的一流学科建设力度。学校设有15个专业学院,拥有68个本科专业、14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80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国家重点学科、10个上海市重点学科、7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3个“双一流”建设学科,学位授权点覆盖了理工经管文等11个学科门类,36个一级学科。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3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55个校级研究所(中心),并建有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全国6所首批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高校之一。
学校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3000余人,其中教授及其他高级职称1300余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双聘院士4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1人、讲座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1人,国家教学名师2人,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8人,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3人,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学者崭露头角。
学校构建了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体系, 已与美、德、英、法等20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广泛的学术交流关系和联合培养的合作机制。
华东理工大学秉承“勤奋求实、励志明德”的办学精神,稳步推进学校向国际知名、特色鲜明、多学科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迈进。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华东理工大学!
学校地址: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邮政编码:200237)
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999号( 邮政编码: 201424)
招办电话:021-64252763,传真:021-64253762
招办邮箱: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ec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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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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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邮政编码:200237。
徐汇校区目前为学校的主校区,占地868.8亩,各类建筑面积近45.5291万平方米,其中教室3.4287万平方米、实验室11.6172万平方米、学生宿舍21幢11.7131万平方米,可容纳学生15000人。
【
奉贤校区
】
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999号,邮政编码:201424。
奉贤校区占地1545亩,2007年9月正式启用,已进驻一二年级及部分三年级本科学生。现完成工程31.1839万平方米,拟建各类建筑60余万平方米,全部建成后将容纳学生2万人。
【金山科技园区】
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学府路1000号,邮政编码:201512。
金山科技园区占地239.2亩,各类建筑面积9.9890万平方米,现发展成为国家大学科技园金山科技园。
(本页面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维护,数据统计截至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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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住宿费标准。视宿舍条件而不同,徐汇校区每学年 500 ~ 1200 元;奉贤校区每学年 900 ~ 1100 元。
华东理工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8-06-09 16:20:00
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7-06-02 12:31:00
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6-05-16 17:19:00
华东理工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5-06-10 11:06:00
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4-05-13 09:10:00
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3-04-12 16:51:00
华东理工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2-04-28 10:10:00
华东理工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1-04-18 09:03:00
华东理工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0-03-27 15:51:00
华东理工大学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2009-04-09 15:35:00
华东理工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2008-04-30 14:40: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的安排以各省市的安排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2013年艺术设计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按艺术类招生,文理兼收。
招生计划及省市:上海30名、江苏12名、浙江12名、安徽10名、福建10名、山东12名。
录取原则(适用省市:上海):
1.美术类专业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市统考”),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中规定:报考美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
2.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英语高考成绩必须达到70分。
3.在以上两个条件均达到的情况下,且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投档范围内,以市统考美术成绩与高考文化折算成绩之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适用省市: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
1.若考生所在省组织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则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2.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且成绩合格。
3.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英语高考成绩必须达到70分(江苏考生为56分)。
4.在以上三个条件均达到的情况下,且在考生所在省投档范围内,以校考美术成绩与高考文化折算成绩之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折算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后,考生所在省市艺术设计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后,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文科线/理科线;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的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线/文科线,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其中江苏省不分文理,不进行文化成绩折算。
加分政策
我校按教育部规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最高加分值不得超过 20 分。
我校今年继续实行优秀推荐生政策。经我校认定的优秀推荐生,若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在我校投档范围内,加分后参与录取。我校认定的推荐生包括:非上海生源推荐生(加10分或5分);上海理科推荐生(加10分或5分);上海文科推荐生(加5分);在我校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理科)测试中,进入综合面试但未入围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江苏考生加10分、其他省市考生加15分);在2012年“华理化工杯”化学竞赛中获奖者(一、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提供新生专业交换和一、二年级在校生双向选择转专业的平台。
1.为了进一步拓展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学校为部分新生提供专业交换的机会。专业交换遵循自由寻找、自愿交换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新生双方或多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共同提出专业交换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即可完成新生之间的专业交换。申请专业交换的对象为一本批次(重点本科批次)录取中专业为调剂志愿的新生(特殊类型考生除外)以及部分试点省市的全部新生(试点省市包括内蒙古、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特殊类型考生除外)。特殊类型考生包括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定向生、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艺术设计类、高水平运动员、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国防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转正、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等。
2.本科一、二年级的学生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每年的五、六月份),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转专业的申请,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个人特长,按照一定的筛选规则和程序,批准部分学生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其它
摘自《 华东理工大学 2013 年本科招生章程 》
录取原则
6、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7、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模式和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本批次录取时我校会根据生源情况及其相关政策确定投档比例,在我校投档范围内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
8、在学校调档线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按专业志愿顺序、再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录取,参考科目按不同学院的要求确定,即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和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的专业(艺术设计类专业除外)依次按英语、数学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艺术设计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依次按美术、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其余专业依次按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9、北京市:我校预留在京招生计划中20%的名额用于录取北京生源第二志愿的高分理工类考生,成绩要求高出我校在京第一志愿投档线50分及以上,且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对这部分考生我校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二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生源不足时,学校将调整招生计划。
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已投档考生录取最低分。在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将调整招生计划。
10、学校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学校各专业的体检限制要求,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学校本科招生网以及招生宣传资料公布。
11、英语专业及艺术设计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对考生所考外语语种不限(国防生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考虑到学校各专业均有双语(英语、汉语)教学及相关课程使用英语原版教材的实际情况,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12、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最高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13、经学校认定的优秀推荐生,若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在我校投档范围内,加分后参与录取。
14、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设计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等类型的招生按已公布的相关选拔实施方案或招生简章实行。
15、国防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定向生、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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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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