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黑龙江哈尔滨

院校隶属黑龙江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58年

男女比例 25:75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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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公办的东北三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电力类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隶属于国家电网公司。学院位于风光旖旎的哈尔滨市区,毗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国际会展中心、亚洲第一高钢塔——龙塔遥相辉映,地理位置优越,校园内、外环境优美。学院1958年建校,办学底蕴丰厚,功能完善,环境优良,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理念先进,专业特色鲜明,就业前景广阔。建校六十年来,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数以万计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的电力和其它行业,为我国的电力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大力倡导“严、实、精、勤”的校风和“乐教、重德、求专、善导”的教风,把培养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且能服务于生产、建设、管理第一线的专业人才作为学院的中心工作,确立了创办精品职业技术学院的奋斗目标。 雄厚的教学资源 学院占地面积72000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配套完善,拥有18300平方米的教学大楼,17435平方米的实验、实训基地,18862平方米的学生宿舍,4000平方米的俱乐部,17909平方米的体育场和4118平方米的体育馆;设有6个校内实训基地,10个校外实训基地,60个现代化多媒体教室;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772万元,拥有125MW、200MW、300MW、600MW火力发电机组仿真系统,12MW、300MW循环流化床火电机组仿真系统及电压等级为66KV、110KV、220KV、500KV变电站仿真系统,强化了学生实践教学,为学生的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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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59号
联系电话
0451-53681761;0451-53681762
校园环境
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公办的东北三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电力类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隶属于国家电网公司。学院位于风光旖旎的哈尔滨市区,毗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国际会展中心、亚洲第一高钢塔——龙塔遥相辉映,地理位置优越,校园内、外环境优美。学院1958年建校,办学底蕴丰厚,功能完善,环境优良,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理念先进,专业特色鲜明,就业前景广阔。建校六十年来,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数以万计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的电力和其它行业,为我国的电力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大力倡导“严、实、精、勤”的校风和“乐教、重德、求专、善导”的教风,把培养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且能服务于生产、建设、管理第一线的专业人才作为学院的中心工作,确立了创办精品职业技术学院的奋斗目标。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7-03 14:35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 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八条 成绩相同考生按数学、语文、英语、综合(文、理)科目顺序录取。 第十九条 无专业志愿间的级差分。 第二十条 本校所设专业更适合男生学习和就业,但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学校外语课采用英语授课。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本科专业
专科专业
[制造大类]
  • 检测技术及应用
[土建大类]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材料与能源大类]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 火电厂集控运行
  • 供用电技术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
  • 电厂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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