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吉林

院校隶属吉林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男女比例 未知

博士点个数

硕士点个数

加入对比
学校简介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 2015 年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 1962 年建校的原长春幼儿师范学校和长春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组建),是吉林省、长春市政府在“十二五”期间重点扶持建设的全省唯一一所师范高专。

2016 年学校首次纳入高招序列,参与了吉林省单独招生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面向全国十八个省招收高中毕业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人数 3000 余人。

学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长春职教园区内,占地面积 23.8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8.8 万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 3000 万元;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艺术楼、体育馆、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学生公寓、餐饮中心等教学、生活场所,拥有 160 余间专业级的舞蹈室、画室、排练厅、琴房、实习实训模拟室等馆(室)。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 195 人,其中,专任教师 182 人。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 66 人,副教授以上职称 95 人,省级骨干教师 3 人,省级专业带头人 1 人,市级骨干教师(含专业带头人) 29 人,学前教育优秀团队 1 个,学前教育李玮教学名师工作室 1 个。学校教师参与编写的幼教专科教学大纲、主编的 10 余种教材均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并在全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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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通信地址:长春市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长隆大街2015-1号 邮政编码:130216 联系电话:400-0431-585
联系电话
400-0431-585 0431-85839266/85839265/85839228/85839227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07 18:4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 7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原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按志愿投档的省(市),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 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 录取 第二 志愿考生 ,依此类推;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优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4 专业志愿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 采取 “专业清”原则 录取

1)优先录取其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2) 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从高分到低分 将其调录到 未录满 的专业 不服从专业调剂 的考生或虽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 均做 退档处理
3)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 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 语文、 语、数学 、文综(或理综)为顺序,科目 成绩 高者优先 录取。
5 、对享受 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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