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吉林长春

院校隶属吉林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2000年

男女比例 未知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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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

学校简介

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位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创建于 2000 6 月, 2004 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首批确认为独立学院, 2008 年经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民办全日制省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 2015 11 月整体迁入新校区,新校园规划别致,设施一流,环境幽雅,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和完善的教学生活设施。

学校设有建筑系、土木工程系、艺术设计系等 10 个教学系(部),开设了本科专业 37 个,涵盖了工、管、文、艺四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 10000 余人。 2015 年学校被吉林省政府确认为 吉林省高校学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单位。学校拥有省级重点建设二级学科 1 个,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 1 个,省级 十二五 特色专业 2 个;设有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1 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1 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2 个。

学校拥有省级精品课 7 门、省级优秀课程 29 门,取得国家级教研项目 6 项,省级教研项目 71 项,省级教学成果奖 3 项,省级优秀教材三等奖 3 部。学校拥有省级教学名师 3 名,省优秀教学团队 5 个。

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获吉林省学生工作创新奖,在全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中获优秀等级,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多年被评为省、市级优秀组织单位。学校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连续多次获得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各类奖项。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英语、电子设计大赛和 挑战杯 等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中多次获得大奖。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围绕“质量一流、管理一流、设施一流、服务一流”办学目标,贯彻“注重基础、重视应用、强化实践、特色育人”的教学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为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领域培养城市规划、城市建筑、城市管理各行业高级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学校办学科学管理模式和积淀的办学特色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和认同。

办学特色

在专业布局上,以城市(镇)建设为主要服务方向,形成以土建类专业为主,与土建类交叉、复合的科技类、管理类、文学艺术类学科、专业为开拓和延伸的专业布局。

在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上,鼓励学科专业融合,鼓励学生跨专业、学科选课;鼓励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有机结合;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走学产研(设)相结合的道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动手能力。

师资队伍

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结构合理、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聚集着一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级突出贡献的专家和省级教学名师等高级人才。

学历教育

实行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学制 4 年至 5 年。颁发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奖助学金

学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励志图强,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奖励在学习、科研以及社会实践中成绩突出的学生,设有学校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同时在校生还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就业工作

学校始终坚持以毕业生就业为导向,开设了贯穿学业、就业、职业、创业全程关注的大学生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就业与创业指导课,在毕业季举办多场次用人单位招聘会,将达到毕业生就业数量和质量“双高”为工作目标,每年有相当数量毕业生考取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建筑大学等高校的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就业主要分布于中建、中铁及中冶等“国”字头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处在同类高校前茅,实现了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吉林省“挑战杯”、 “梦想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学校获得多项大奖。学校 2010 年获得吉林省公务员局、吉林省教育厅授予“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学校参加 2013 年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获得优秀等级。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学建大路 1111

编: 130114

话: 0431-81865504 81865508 81865509

真: 0431-81865507

学校网址: http://www.jlucc.edu.cn

乘车路线

长春火车站南出站口(北口出站经南北通道至南出站口)沿辽宁路向西 500 米,太阳家居城东北角乘 126 路至城建学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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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学建大路1111号 邮 编:130114 电 话:0431-81865504 81865508 81865509 传 真:0431-81865507 学校网址:http://www.jlucc.edu.cn 乘车路线 长春火车站南出站口(北口出站经南北通道至南出站口)沿辽宁路向西500米,太阳家居城东北角乘126路至城建学院站;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学建大路1111号 邮 编:130114 电 话:0431-81865504 81865508 81865509 传 真:0431-81865507 学校网址:http://www.jlucc.edu.cn 乘车路线 长春火车站南出站口(北口出站经南北通道至南出站口)沿辽宁路向西500米,太阳家居城东北角乘126路至城建学院站;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2002 3 月被吉林省教育厅评为 标准化大学生食堂

住宿

2002年3月被吉林省教育厅评为标准化大学生公寓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07 14:47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20% 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05% 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二、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先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 总分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三、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并按照各省(市、区)投档原则录取;

四、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五、艺术类录取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 考生 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录取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 =( 专业成绩总分 ×100%)+( 文化课成绩总分 ×60%) ,综合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 如综合成绩相同专业志愿相同,有关省有等级要求则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等级相同或无等级要求 , 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素描成绩再相同或无专业课单科成绩,则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有关省招生部门有明确录取规定,则按该省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jluc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学建大路 1111

联系电话: 0431-81865508 81865509

联系人:才老师 王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无特别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录取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 考生 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录取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 =( 专业成绩总分 ×100%)+( 文化课成绩总分 ×60%) ,综合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 如综合成绩相同专业志愿相同,有关省有等级要求则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等级相同或无等级要求 , 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素描成绩再相同或无专业课单科成绩,则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有关省招生部门有明确录取规定,则按该省录取规则执行)。

加分政策

按各省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各省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各省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不规定男女比例、

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 不限制外语语种。

本科专业
[工学]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网络工程
  • 土木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测绘工程
  • 交通工程
  • 环境工程
  • 建筑学
  • 城乡规划
  • 安全工程
[文学 ]
  • 英语
  • 日语
  • 翻译
[管理学]
  •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
  • 财务管理
[艺术学]
  • 动画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公共艺术
专科专业
[土建大类]
  • 工程造价
[管理学]
  •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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