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07 14:47:00
白城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8 15:50:00
白城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24 09:09:00
白城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13 09:48:00
白城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28 15:16:00
白城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1 16:04:00
白城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19 20:56:00
2011白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11-05-20 11:08:00
白城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21 10:03:00
白城师范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1 16:00:00
白城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28 11:11: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1 、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第二、三及平行志愿考生。
⑵ 体育类专业:男生1.70米、女生1.60米以上,在文化课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⑶ 艺术类专业:我院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吉林、湖南、湖北、江西、山东、河北、内蒙、江苏、安徽)只承认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我院没有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吉林美术类、河南省、山西省、辽宁省、安徽省、黑龙江、贵州省、甘肃省)使用该省联考成绩。
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并且专业课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吉林、湖南、湖北、江西、山东、河北、内蒙、江苏)只承认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我院没有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吉林美术类、河南省、山西省、辽宁省、安徽省、黑龙江、贵州省)承认本省统考专业合格证。
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每个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届生和往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园艺
- 动物科学
- 历史学
- 历史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电子工程
- 电子信息工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土木工程
- 交通运输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人文教育
- 教育技术学
- 学前教育
- 小学教育
- 体育教育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汉语言文学
- 英语
- 日语
- 商务英语
- 广播电视学
- 法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物理学
- 化学
- 应用化学
- 地理科学
- 生物科学
- 生物技术
- 统计学
- 工程管理
- 市场营销
- 财务管理
- 文化产业管理
- 公共事业管理
- 旅游管理
- 音乐表演
- 音乐学
- 广播电视编导
- 美术学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建筑工程技术
- 综合文科教育
- 初等教育
- 英语教育
- 数学教育
- 语文教育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