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传承,星火东渐。东北师范大学原名东北大学,1946年建校,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49年定址于长春。1950年易名为东北师范大学。1958年划归吉林省,更名为吉林师范大学。1980年重新划归教育部,复名为东北师范大学。1996年成为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
两区办学,专业合理。学校现有自由校区和净月校区。全日制在校学生25000余人。专任教师1631人,其中教授475人,副教授600人。设有23个学院(部),78个本科专业,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国家重点学科。学科点覆盖了除军事学和医学以外的11个学科门类。
特色鲜明,成效斐然。学校以教育教学为立校之本。建校70年来,形成了“为基础教育服务”的鲜明办学特色,被誉为“人民教师的摇篮”。上世纪50年代,我国著名教育家、校长成仿吾提出了为中小学教育服务的办学思想,学校首开中国高师函授教育之先河;80年代,学校主动服务农村基础教育,走出了一条享誉基础教育界的“长白山之路”;90年代,实施“优师工程”,为基础教育培养优秀教师;进入新世纪,启动实施“教育家培养工程”,探索“U-G-S教师教育新模式”。“优师工程”和“U-G-S教师教育新模式”先后荣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科研强校,成果丰硕。学校以科学研究为强校之本,形成了以教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生物学、生态学、化学等为代表的优长学科。近年来,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植物与动物学 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ESI总篇均被引位居全国高校第4名。现有药物基因和蛋白筛选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和6个部级重点实验室。世界文明史研究中心、农村教育研究所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2年、2014年、2015年,白志东教授、王恩波教授、刘益春教授先后荣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015年,林志纯教授、韩东育教授荣获第七届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16年,学科综合实力排名进入世界500强。
开放办学,助力发展。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89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2015年,与美国罗格斯新泽西州立大学合作设立了东北师范大学罗格斯纽瓦克学院。学校在韩国、西班牙、美国、加拿大、蒙古建立了孔子学院。国家汉办、国务院侨办、教育部及外交部分别在我校设立了“国际汉语教师培训基地”“华文教育基地”“教育援外基地”“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中国赴日本国留学生预备学校设在我校。
群星璀璨,人才辈出。学校拥有一批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诗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词作者公木(张松如),作家萧军、吴伯箫,文学史家杨公骥,语言学家孙常叙,历史学家李洵、丁则民、林志纯,教育学家陈元晖,音乐家马可、吕骥,病理学家白希清,数学家张德馨,核物理学家王琳,地理学家丁锡祉,鸟类学家傅桐生,中科院院士生物学家郝水,新中国学校体育创始人之一杨钟秀,大型团体操编导艺术家杨瑞雪等著名学者,都曾经工作生活在这里。建校 70年来,学校培养各级各类毕业生30余万人,一大批优秀人才在教育领域脱颖而出,如攻克世界著名数学难题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的包头九中教师陆家羲、感动中国的支边教师冯志远、全国模范教师郭力华、全国特级教师窦桂梅、全国十杰教师马宪华等。同时也培养了著名生态学家郑光美院士、物理学家孙昌璞院士、地理学家刘兴土院士、著名作家张笑天等为代表的各类人才。
七秩华诞,继往开来。2016年,学校迎来70华诞。东北师大将以70年校庆为新起点、新契机,践行“尊重的教育、创造的教育”理念,坚持立德树人,致力教育创新,发展办学特色,提升教育质量,努力推进世界一流师范大学建设进程。
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8-06-08 11:19:00
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7-06-06 11:23:00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2016年) 2016-05-04 09:35:00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2016年) 2016-05-04 09:30:00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2015年) 2015-06-08 09:04:00
东北师范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4-05-10 14:13:00
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3-04-16 15:31:00
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2-04-23 16:16:00
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1-06-10 08:42:00
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0-03-31 15:40:00
东北师范大学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2009-04-09 17:43:00
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2008-05-01 14:28: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文史、理工类专业: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省、市、自治区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一、二专业志愿级差5分,二、三专业志愿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有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级差1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公费师范专业只接受有公费师范专业志愿的调剂生),满额为止;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软件工程、英语(国际商务管理)、英语(中美合作)、计算机科学技术(中美合作)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体育教育专业 :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吉林省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人数,占招生计划数的70%,按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人数,占招生计划数的30%;其它各省按考生所在省有关文件规定录取(考生所在省按专业成绩投档则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则按专业成绩录取,按文体综合分投档则按文体综合分录取,所在省没有具体要求的则按专业成绩投档,按文化课成绩录取)。一、二专业志愿级差5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2.音乐学、音乐教育、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英语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3.音乐教育、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声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西洋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和流行音乐:按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加试、视唱练耳及乐理须合格)。
5.舞蹈编导: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广播电视编导: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8.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中男女生专业成绩全国前3名的考生(男女生分别排队),经东北师范大学招生主管部门研究,文化课成绩总分可降低20分录取。音乐类专业中专业成绩全国前2名的考生,舞蹈类、美术类专业中专业成绩全国前5名的考生,经东北师范大学招生主管部门研究,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不得低于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
加分政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政策加分的考生。
参加《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的
“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得优胜者的考生,高考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在该省同批投档线者,我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报专业志愿。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入学一年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业,经学校考核合格者可进入新专业学习。
其它
- 历史学
- 哲学
- 哲学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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