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学院(原隶属化工部)成立于1958年,是吉林省唯一一所化工类大学,经过几代化院人的探索实践,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了“校企合作,育人成才”鲜明的办学特色。在化工、机电等传统优势学科领域一直居于省内领先地位,为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学校占地面积86万平方米,设有14个教学院部,专业设置涵盖工、理、经、管、文、医6个学科门类,实现硕士、本科和高职多层次办学,全日制在校学生1.5万余人。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人员500余人。学校拥有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6人,吉林省高级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等32人。
学校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教学成果显著。现有国家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示范基地1个。2007年,学校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成绩;2009年,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成为吉林省首家和全国地方工科院校中第一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2011年,学校成为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近两届共获得吉林省教学成果奖9项。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等各类学生学科竞赛中,我校学生共获得国家级奖41项,省部级奖354项。
学校坚持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科研水平逐年提升。现拥有省级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工程研究中心、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科技创新中心等省级科研平台9个,省级大学生科技园1个。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70余项,获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奖励20余项。学校坚持“科教兴校、人才强校”战略,在化工过程的模拟与分析、换热网络优化与节能等研究领域填补了省内空白,在国内具有广泛影响;在精细化学品的开发、无损检测、流体密封、水污染控制新技术等研究方向具有明显优势。学校积极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优势突出,累计为企业和社会创造经济效益14亿多元。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学生积极搭建成长平台。目前已与日本、韩国、美国和乌克兰等国家的20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教育交流与合作,成功开展了2+2,1+2+1,4+1等多模式的合作办学。
吉林化工学院秉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努力为实现“把学校迅速建成优势明显,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一流大学”的目标而奋斗。
龙潭山下,松花江畔,吉林化工学院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学子的到来!
校 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
45
号
邮 编:
132022
校办电话: 0432 —6 3083027
招生就业处电话:
0432
-6
3083056
学校网址:
www.jlict.edu.cn
吉林化工学院建校于
1958
年,地处中国雾凇冰雪名城—吉林市。坐落在龙潭山下,松花江畔。夏日,山青水碧,景色秀丽;冬季,寒江雪柳,玉树琼花,是求学治学的好地方。学校以本科工程教育为主,发展研究生教育,面向全国招生。
50
年来,培养了数万名高中级技术及管理人才,为祖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吉林化工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07 14:43:00
吉林化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6 10:27:00
吉林化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30 14:07:00
2015年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 2015-05-21 09:16:00
2014年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 2014-05-28 14:20:00
吉林化工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4 09:22:00
吉林化工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20 13:29:00
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 2011-05-19 13:17:00
吉林化工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19 09:18:00
吉林化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15 15:45:00
吉林化工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29 13:30: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二批
录取规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其基本程序:
一、按专业准确核实我院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如有误差,及时与教育厅及各省招办联系,提出更正。
二、确定调档比例:
根据我院文、理科的招生计划与录取线上报考我院考生数比例,在报考志愿充足的前提下,调档比例一般按招生计划的
110
%,并上载到各省招办投档处调档。
三、阅档
1
、阅查考生电子档案材料
主要包括登记表,体检表、高考的成绩信息表等。以上材料如有遗漏,应立即向各省招办要求补充,否则不予录取。
2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1
)政审:档案中有明显记载其品行不端的考生不予录取;评语含混不清的,可向省招办提出疑问,并进行调查,视情况而定。
(
2
)体检: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
3
)录取:按招生来源计划所列的专业顺序,将考生档案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分类排列,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并注意有关照顾考生的信息。
四、拟定录取名单:
1
、依据国家、各省及学院的有关规定,参照考生的专业志愿以及阅档记录的有关情况,将不符合条件、规定的考生档案列为预退档案,并在阅档单上加以注明。
2
、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其有关照顾条件、相关科目分数,按其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3
、专业划分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选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专业计划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相近、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对于非一志愿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考生分数与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在
30
分。
4
、依据已做最后调整的有序排列的考生名单,按专业计划依次确定录取名单,额满为止。余者列入预退档案。
五、退档:
1
、退档理由充分、全面、准确。
2
、退档名单及理由上载各省级招办,经批准后退回考生所在省档案室。
3
、严格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退档时间及时退档。
六、录取审批
1
、上载录取名单,各省招办计划审批组结算退档数,获得批准后,打印录取名单。
2
、审批名册经学院、各省招办负责同志鉴字后,加盖各省“录取专用章”,学院保留一份存档。
3 、办理新生入学通知书,要认真、准确、加盖有关公章,并及时发出。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药物制剂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工业设计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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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能源与动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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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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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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