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吉林省吉林市。学校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始建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建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1958年定名为吉林电力学院,1978年更名为东北电力学院。原隶属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2005年学校更名为东北电力大学。2012年学校入选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己任,主动适应国家电力工业和吉林省的经济建设需求,形成了以电力特色为主,多学科交叉融合,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学校共有14个学院,50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工、理、管、文、法、经、教育、艺术8个学科门类。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后流动站;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5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9个,其中一流学科4个、优势特色学科4个、新兴交叉学科1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
学校有教职工1400余人,拥有高级职称人员5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双聘),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36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教学团队”1个。
学校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不动摇,积极构筑并不断优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吉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3项。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社会体育人才培训和科研基地,首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单位,“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科研方针,不断提高学术研究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学校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2个,吉林省重大需求协同创新中心4个,吉林省院士工作站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文科基地等26个。近年来,学校承担包括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国家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800余项,取得了一大批高水平研究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43项,为推动科技进步以及电力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先后与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韩国、德国等国的高校或科研机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科技和学术交流。1998年获批培养外国留学生。2000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学校与美国犹他州立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12年,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史萃克莱德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11年,学校获批为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院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受院校。
近年来,学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吉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一大批先进教师群体和以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等为代表的优秀大学生群体。
“十三五”期间,学校以办人民满意大学,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创新驱动、特色发展、开放合作”战略,继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不懈奋斗。(2019年7月更新)
学生宿舍: 1、学校有17个学生宿舍,包括学生1—15舍、研究生公寓、成教公寓; 2、住宿条件,本专科生住4人间或6人间,研究生住宿2人间,设施有床铺、计算机台、书架、椅子等。 3、住宿费:2人间(研究生)600元/人·学年;4人间800或1200元/人·学年;6人间370-800元/人·学年。
东北电力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07 19:42:00
东北电力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7 15:51:00
东北电力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03 10:40:00
东北电力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12 10:11:00
东北电力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27 14:12:00
东北电力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2 14:20:00
东北电力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20 15:28:00
东北电力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5-17 14:05:00
东北电力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15 19:13:00
东北电力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25 13:26: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
1
、报名条件: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无色盲、色弱,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参加我校术科加试或面试取得《加试合格证》者(吉林省美术类考生参加省美术类统一测试,报考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表演方向的考生须单独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均可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
2
、报考办法:考生须先参加我校组织的术科加试(面试)。术科加试(面试)合格者,由我校发给《加试合格证》,考生持《加试合格证》在当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学校及专业代码详见本省招办印发的《招生专业目录》),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3
、报考本科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无术科加试。报考我校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术科加试,加试内容:素描、色彩,考生自备画具。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将依据各省招办提供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及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按加试所报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报考第一志愿优先录取、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以身高优先)。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通信工程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土木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能源化学工程
- 轻化工程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环境工程
- 生物工程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英语
- 日语
- 社会工作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应用化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
- 市场营销
- 会计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广播电视编导
- 动画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 供用电技术
- 火电厂集控运行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