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位于风光旖旎、人文荟萃的海滨城市——辽宁省营口市。
学院以工学为主,兼有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门类,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需求,紧扣营口六大支柱产业,镁产品及深加工产业集群、汽车保修装备产业集群、电机产业集群、石化产业集群等4个省重点工业产业集群的发展需要,重点建设以工学为主的机械、材料、化工、自动化、物流等5个专业集群。
学院坚持面向营口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借助营口港与俄罗斯铁路股份公司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之机遇,为构建“营满欧”海铁联运大通道、打造“东北亚物流之都”战略服务;面向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打造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为建设中国沿海地区新经济增长极的战略服务;面向营口六大支柱产业、四大省重点工业产业集群和五个重点产业,为实现营口率先崛起服务。充分发挥人才培养、创新科技、促进经济、服务社会、传承文明的职能作用,全面提高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学院现有固定资产12.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496万元,84个实验(实训)室,拥有较完善的教学实验设备,实验开出率超过90%;工程训练中心能满足学生车、铣、刨、磨、钳以及焊接、铸造、数控加工等多工种综合训练的需要;现有24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与营口港务集团、华能营口电厂、中海油等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共建协议;馆藏适用图书52.41万册,电子图书4.3万种,纸质期刊395种,以及中国知网的数据库资源和完善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与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2016年,学院计划开设金融工程、应用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物流工程12个本科专业。在各招生省区均为本科第二批次招生。详细信息请登录营口理工学院网站查询。
在未来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营口理工学院将立足营口、服务辽宁、面向全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着力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具有扎实理论功底,精湛业务技能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努力建设成为“高水平、有特色、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
营口是一个美丽而又富饶的新型海滨港口城市,位于渤海辽东湾东北岸,辽河入海口处,是辽宁省14个地级市之一,辖两市(县)、四区,拥有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6个省级重点园区,地域总面积5402平方公里,人口243万,是全国重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
营口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自然资源丰富,人文景观众多,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设施良好,产业基础雄厚,经济发展势头强劲,近五年以来,营口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位居全省14个市的前列,经济总量位居沈阳、大连、鞍山之后的第四位,在区域竞争中的优势地位进一步巩固,现代新型沿海工业城市特征日益鲜明。
生均宿舍面积22.8平方米
上床下桌,独立阳台
营口理工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4-26 10:53:00
营口理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13 09:46:00
营口理工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4-11 13:15:00
营口理工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06 10:09:00
营口理工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0 16:46: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第二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我院认可各省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无特殊政策,与应届生录取政策一致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依据学院转专业规章制度。
其它
我院2016年在平行志愿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非平行志愿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我院2016年根据招生省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自动化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应用化学
- 物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