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软风采
一、办学团队优秀
学院率先组建了教授委员会,实行优秀教育家治校、专家治学。学院连续三次被评为“辽宁省优秀高校”和“全国文明诚信单位”、“大连市特色党组织优秀单位”等多项殊荣。
二、办学理念先进
学院率先提出了“针对高职特点,突出能力培养,创新教学工作”的办学思路;提出了直面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培养技能型高级人才的育人思想;制定了“求实、规范、创新”的办学理念;明确了“素心、知困、创一流”的办学精神。
三、培养目标实际
学院率先制定了“外语强、技能硬、综合素质高”的人才培养总目标,早于大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培养“技能硬、外语强”的技能型高级人才的要求。
四、教书育人敬业
学院率先研究高职教育特点和规律,创新教学工作,狠抓教学质量,形成了一支爱岗敬业、潜心钻研,具有八种科学心态的师资队伍(乐于敬业有爱心、敢于管理有耐心、勤于鼓励有热心、敏于观察有细心、长于组织有匠心、善于沟通有诚心、勇于创新有雄心、肯于钻研有恒心)。
五、管理工作用心
学院率先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学生早日成才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既照章办事、按制度管人,又实行人性化管理,充分尊重学生,以最用心的管理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六、德育工作贴心
学院率先确立了即科学又符合学生实践的德育工作目标,即培养学生成为“情操高尚,遵纪守法,外语熟练,一技之长,言行和谐,知书达理”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
七、思政队伍努力
学院率先要求思政干部要具有五种大师风范和发挥六种表率作用,即:学生思想灵魂的工程师、学生遵纪守法的监理师、学生形成科学生活方式的设计师、学生身心健康的护理师、学生职业生涯的规划师;正确思想道德的表率、科学生活方式的表率、学习型人才的表率、遵纪守法的表率、知识类人才形象的表率、知书达礼与勤奋向上的表率。
八、学生家长放心
学院率先在高校中要求辅导员老师要定期与学生家长以书信、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沟通情况,互通信息,交换对学生的培养教育意见,使学院和家长形成了校内外的育人合力,保证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做到了让家长放心。
九、就业途径广泛
学院率先贯彻“IT类专业融入商务基因,在商务类专业中融入IT基因”的思想,拓宽了学生的就业途径。长期以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专升本升学率始终在70%以上。
学院现有五个现代化食堂。学生用餐实行刷卡制。学院食堂以 “ 服务学生 ” 为宗旨,伙食卫生、经济实惠、主副食种类多样,为学生提供质优价廉的饭菜。另设有回民窗口,以方便少数民族学生。
学生公寓条件非常优越,全部是新建楼房。标准 4 人间,内设卫生间、洗漱间,各寝室全部接通网线,配有电话、学习桌、衣柜。学院统一为每名学生配发床上用品,以及脸盆、暖瓶、餐具等。 我院对学生的管理规范而人性化,配备了辅导员、舍务管理员等专职学生工作者,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制定了完善的德育工作目标和学生管理制度,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科学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实行 24 小时三级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安全、和谐、稳定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4-27 09:40:00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 2016-05-13 10:47:00
2015年大连软件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5-04-13 08:06:00
2014年大连软件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4-04-29 15:19:00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7 15:27:00
2012年大连软件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2-04-12 16:07:00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4-18 15:55:00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0-04-16 09:22:00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1 15:44:00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6 14:05: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办法说明
1. 投档比例
调档按照各省(市、区)规定的比例执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时,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 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填报院校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填报院校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省份,按平行志愿有关规定投档录取。
4. 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和应届毕业生实行相同的招生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辽宁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与转学的管理规定》,学生一般应当在本院、本专业(录取通知书确定的专业)完成学业。入学后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品学兼优的学生和确有专业特长的学生,可在一年后申请院内转专业。学生确有特殊困难(包括病、伤等原因,但尚不够退学条件),不能在本专业继续学习者,可在一年后申请院内转专业学习。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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