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何氏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位于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
学校现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制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广告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16个本科专业以及眼视光学技术、护理、药物制剂技术等7个高职专业,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7000余人,面向全国23个省市招生。拥有留学生、继续教育、二学历等办学资格,是东北唯一一家眼视光本科自考专业主考校,并与大连医科大学联合培养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与辽宁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与中国中医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学校下设基础医学院、临床学院、护理学院、艺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营养与健康学院、药学系、眼视光系、管理系、心理系、生物医学工程系、通识教学部、外语教学部等教学单位和实验中心、考试中心、图书馆、何氏美术馆等教辅单位。
学校紧密围绕国家健康医疗服务业及区域经济社会主导产业战略需求,坚持科教融合的产学研办学特色,实现专业与产业的无缝对接,重点打造视觉科学特色学科专业群,深入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扎实开展通识教育、PBL教学法、卓越人才培养等教学改革探索,开设英文班、日文班,并逐步完善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与实践能力为导向的实践性课程与教学体系,实行全程、全员创新创业教育制度,成立了全国首家以大学生为股东的创业公司——大学生创业梦工场,旨在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显个性”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院先后荣获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沈阳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突出贡献企业等称号。学院“科技惠民”计划荣获十大服务沈阳项目。学生先后荣获全国护士英语执业水平技能竞赛冠军、首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银奖、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银奖、第二届“青创赛”一等奖、全国医学高等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东北地区三等奖等多项荣誉。
学校聘任了80余位两院院士和国际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名誉教授、名誉院长、创新创业导师,组建了一支学术坚实、结构合理、具有较大学术影响的学术团队。现拥有7家附属医院、66所眼视光门诊以及多家综合性临床教学实习医院,并创建了中国眼产业基地,先后获批了国家防盲治盲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发改委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中欧眼脑医学中心、眼科干细胞临床应用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高水平科研与教学平台,是国际防盲协会西太平洋地区联职主席单位、国家卫计委防盲技术指导组副组长单位。与日本九州大学合作建立研究生院,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伦敦大学、九州大学、埃因霍温大学、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科院苏州医工所、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国内外多家高水平科研院所建立学术合作与交流友好关系,互派师生学术交流及开展合作研究。
学院以“梦想、感恩、学问、执行、结果”为院训,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宗旨,发挥“医、教、产、学、研一体化”平台优势,培养具备“独立人格、独立思维、独立生存”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院现有宿舍9幢,家具设施齐全,每间房间配有书架、桌椅、衣柜、网络端口;每层楼还单独晾衣间、洗衣机等设施。各宿舍配备专职值班员、保洁员、楼层长为学生提供全天候服务。舍内各楼层及楼外安装联网的监控系统,校内保安24小时巡查。
辽宁何氏医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30 16:30:00
辽宁何氏医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13 10:33:00
辽宁何氏医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21 09:08:00
辽宁何氏医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07 15:45:00
辽宁何氏医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13 13:19:00
辽宁何氏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5-20 12:56:00
沈阳医学院何氏视觉科学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05 21:15:00
沈阳医学院何氏视觉科学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13 11:40: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办法说明
我院录取新生的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院2015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依据考生文化课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的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其他省份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6、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
报考辽宁何氏医学院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地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应层次合格证。
我院艺术类专业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省份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考生所在地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要求。动画、产品设计专业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不要求英语小分,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如英语成绩相同,则文史类考生依据语文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据数学成绩顺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
报考辽宁何氏医学院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地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应层次合格证。
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省份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考生所在地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要求。动画、产品设计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以文化课成绩(包括数学分)的
4
0%和艺术类省统考成绩的
6
0%折合成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不要求英语小分,同等条件下,
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临床医学
- 医学影像学
- 眼视光学
- 护理学
- 制药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
- 广告学
- 公共事业管理
- 市场营销
- 动画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产品设计
- 药学
- 医学影像技术
- 医学影像技术
- 药学
- 应用心理学
- 应用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