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辽宁大连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2000年

男女比例 65:35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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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大连艺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本科院校,学校代码13599。2009年4月,学院成功完成了由“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的转设,从而由独立学院升级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学院坐落于素有“浪漫之都”美誉的北方名城大连,校址位于东北地区最具经济活力的大连开发区,周围依山傍海、环境优美,主体建筑有音乐楼、美术楼、综合电教楼、体育馆、音乐厅、舞蹈排练厅、室内影视表演基地、雕塑场、大学生活动中心、标准化学生宿舍等。先进完备的基础设施,为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子提供了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学院下设音乐系、艺术设计系、美术系、表演艺术系、视觉传达艺术系、国际商务系、服装分院、基础部,是一所以艺术教育为主,兼具人文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本科院校。目前,有来自全国23个省市的在校生8000余人。

学院拥有一批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形成了一支以特聘教授为旗帜、以有较大学术影响的学科带头人为中坚、以中青年学术骨干为主体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同时, 学院还经常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进行讲学交流。 学院推行开放的办学模式,目前已与国内外十几所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长期校际合作关系,常年开展对外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有力地促进了学院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为满足学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了给广大学生提供更优良的学习生活条件,学院决定自2009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在大连开发区大学城建设集生态、智能、环保等特色于一体的新校区。新校区占地面积超过6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达28万平方米,建成后将使学院的教育教学、服务保障等各项条件得到更进一步的提升。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建院以来,大连艺术学院不仅实现了自身教育办学的跨越式发展,还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的专业人才。她正以自己青春的自信与活力、开放的胸怀和气魄迎接全国各地的栋梁之才,并期待着与莘莘学子们共同创造辉煌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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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大连开发区东北大街92号
联系电话
0411-87614578、87627868
校园环境
校园风光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学生食堂设备完善,食品品种多样,物美价宜,服务周到热情,为学生的用餐提供了可靠保障。食堂内能同时容纳3000多人用餐。
住宿

宿舍
女生1100元/年 男生900元/年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5-30 16:24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照各省招生办规定的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说明

本科艺术类考生:

对我院设立专业加试 考点的省份获得《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和我院未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取得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

1 、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分(综合分 = 专业成绩 + 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2 、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绘画专业(油画方向)、绘画专业(中国画方向)、雕塑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3 、外语单科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韩语节目主持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日语节目主持方向)要求不低于 70 分;除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绘画专业(油画方向)、绘画专业(中国画方向)、雕塑专业外,其它专业要求不低于 50 分。

高职专科艺术类考生:

取得省艺术类联(统)考专业合格证及各省属艺术院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本科、高职专科普通类考生:

1 、普通类按 120% 调档。

2 、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考试规定录取分数线,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时,优先参考外语成绩。

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暂无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暂无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学院的招生简章发布的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艺术类院校学生学习的专业及方向多且同类而不同法。因此,原则上对学生学习中转专业事宜不做政策上的规定。若有特殊情况(疾病、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等),学院将依据不同情况经由本人及家长书面申请、专业教师、系主任初审上报,教务处、学生处及主管副院长经考核签属意见报院审批后,方可调整专业继续学习。

其它

新生入学三个月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单位(本省内学生不带户口)。
本科专业
[文学 ]
  • 日语
  • 广告学
[管理学]
  • 文化产业管理
  • 旅游管理
  • 酒店管理
  • 市场营销
[艺术学 ]
  • 音乐表演
  • 音乐学
  • 舞蹈表演
  • 舞蹈编导
  • 表演
  • 广播电视编导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动画
  • 美术学
  • 绘画
  • 雕塑
  • 中国画
  • 艺术设计学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产品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工艺美术
专科专业
[文化教育大类]
  • 应用意大利语
  • 文秘
  • 应用韩语
[管理学]
  • 电子商务
[艺术设计传媒大类]
  • 影视表演
[财经大类]
  • 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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