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成立于2001年3月,是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是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学院坐落在具有2500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太原,校园占地面积1000亩,面向山西省及国内部分省(市、区)招生。现有在校学生1.6万人,教职工1216名,其中专职教师911名。现设有会计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学院、经济学院、电子商务系、文化传播系、法律系、外语系、艺术设计系、体育系、音乐舞蹈系、思想政治教学研究部、基础教学部等4个二级学院、9个系(部)和对外交流学院,开设有39个本科专业,已经形成了以管理学、经济学和文学为主体、多学科融合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院环境优雅,办学设施完善。校舍建筑面积33.74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3.57万平方米,学生宿舍12.
学院秉承百年老校山西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教学管理严谨有序,校园文化充满活力。学院确立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现代商务理念、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办学十七年来,经过不断探索与实践,形成了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学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坚持使教育理念、内容、方法、手段和模式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努力营造应用型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坚持以强化实践教学为着力点,把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把信息技术的应用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坚持把“双师型”教师队伍作为保障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的主要依靠力量,全方位提高应用型人才的培育能力和教学水平,在全国独立学院发展中处于前列。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201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中综合实力排名全国第四,另外在武书连2017中国独立学院教师绩效排行榜上,我院排名第八。
在历届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ERP模拟对抗赛、全国大学生网络创新应用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健美操锻炼标准大赛、全国青少年体育舞蹈锦标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多项竞赛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专家工作组发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中,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在2012-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竞赛评估结果(本科)Top300榜单中榜上有名。
商务学院用十年时间建起了一座环境优雅、设施先进的大学,实现了预设的规模,也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赞誉。但是,用十年的时间要想建起一所真正意义上的大学是远远不够的。如何做强自己就成为商务学院转型发展的核心问题,而提高教育质量又是如何做强的核心,是核心中的最大核心,是挑战中的最大挑战。在商务学院发展的第二个十年中,将以实现内涵发展为目标,把商务学院建设成为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具有重大影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教学型大学,为社会输送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使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在具有厚重晋商遗风的文化沃土上绽放异彩。
我院实行公寓化管理,设施达到《山西省普通高校住宿条件标准》的一、二类公寓标准,生活设施齐全,条件良好。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03 15:21:00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05 15:13:00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02 21:55:00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28 11:19:00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6-04 17:49:00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11 09:55:00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4-21 10:43:00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30 11:49:00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2 13:05:00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0 10:32: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 1 、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2 、普通高考录取原则:
◆◇⑴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⑵艺术类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先按男女分类(男 30 女 60 ),再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声乐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器乐根据各行当招生计划按器乐各行当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某些器乐行当完不成招生计划,其空缺名额按以下顺序依次分配给小提琴、二胡、钢琴、琵琶、古筝、竹笛、手风琴。每次每行当录取 1 名考生,直到完成总招生计划为止)。
◆◇⑶体育类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⑷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的考生,如等级也相同,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单科成绩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我院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最低要求是选测科目历史为
C
、物理为
C
,其它选测科目也为
C
,必测科目达到
◆◇⑸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 1 : 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⑹对于浙江省的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 < 浙江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 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⑺投档比例: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⑻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⑼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语成绩要求。我院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服从学校安排。
◆◇⑽单科成绩无要求。
◆◇⑾男女比例不限。
◆◇⑿对加分考生录取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 3 、对口升学本科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在划定的文化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类专业在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4 、专升本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舞蹈类、体育类专业在划定的文化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5 、同分排序原则:
◆◇普通类: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并列时按单科成绩进行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普通高考文史、理工类单科排序依据各省市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执行,上年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将排在同分数考生的最后;对口升学、专升本同分数的比较顺序按省招生考试中心晋招考综【 2017 】 21 号文件执行)。
◆◇艺术、体育类:若出现考生专业成绩并列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时,按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 6 、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规定的形式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形式公布。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加分考生录取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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