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遇与挑战共存,荣誉与使命同在。在建校50周年的新的历史起点上,学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传承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优良传统,不断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力争为国家装备制造业的振兴和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03 16:00:00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05 11:45:00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02 17:56:00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28 15:37:00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21 16:15:00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1 10:24:00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14 17:59:00
2011年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1-05-16 09:11:00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0-04-24 15:26:00
2009年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9-04-22 12:00:00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8-04-10 10:33: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1
、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
1
:
1.2
。
2
、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剂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调剂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时,优先选择有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3
、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4
、
学院仅可提供英语教学。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分数最低要求达到
90
分。
5
、
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数控技术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计算机控制技术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汽车电子技术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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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技术
- 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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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山机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