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31 15:09:00
晋中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05 15:41:00
晋中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04 17:05:00
晋中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6-01 17:24:00
晋中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28 18:14:00
晋中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1 17:06:00
晋中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14 15:24:00
晋中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5-12 16:27:00
晋中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5-04 09:53:00
晋中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19 11:50:00
晋中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0 10:31: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关科目的分数线,相关科目单科成绩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相关专业录取要求:(1)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财务管理、经济学专业的考生,数学成绩优良者优先录取。(2)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只限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英语成绩优良者优先录取。(3)报考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语文成绩优良者优先录取。(4)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器乐类考生优先录取。(5)报考体育类、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投档线以上,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6) 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摄影专业的考生,山西省考生在文化成绩投档线以上,按照“文化成绩+美术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 山西省外考生在文化成绩投档线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7)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投档线以上,有校考成绩省份,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无校考成绩省份, 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分小科类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同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其他专业根据当年生源情况决定是否提出单科成绩要求。
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第二直至最后专业志愿计算机自动进行调整。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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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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