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文理学院简介
兰州文理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甘肃教育学院和甘肃联合大学分别创办于1950年和1985年,2001年7月,两校合并组建新的甘肃联合大学,2013年4月,经教育部同意,在甘肃联合大学基础上建立兰州文理学院。
兰州文理学院确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面向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坚持“立足地方需求,打造办学特色,走内涵式、差异化发展道路”的办学思路,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整体面向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的应用型专业特色和重在培养文化、旅游、传媒、艺术等文化人才的办学特色。
学校位于甘肃兰州雁滩黄河之滨,校舍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教职工700余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100余万册。
学校现有师范学院、人文学院、旅游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语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化工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和政法系、美术系、体育系共11个教学单位,开设专业涉及文化教育、财经、公共事业、法律、旅游、电子信息、生物与药品、艺术设计传媒等11大类、25个专业类别,可为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教育服务。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外引内培结合,强化师资队伍。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引进一批高学历、高职称优秀人才;聘请国家一级编导高金荣、国家工艺美术大师何鄂等行业领军人才为驻校专家,聘请一批具有实践经验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担任兼职教授;选派骨干教师到国内知名高校或赴美、英等10余个国家访学和开展学术交流。目前,学校高级职称专任教师、硕士以上学历教师分别占专任教师的40%和64%,造就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学校全面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已建成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精彩一课”2门、省级特色专业2个,环艺设计专业被列为教育部重点专业建设项目。近年来,有37人获省级教学名师、 “省园丁奖”、省教学成果奖、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
近年来,教师承担国家、省厅级科研教改课题近200项;出版专著(教材)近200部;发表学术论文1600余篇;荣获各类教学及科研成果奖160余项。
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用友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金蝶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口语大赛等技能大赛中屡创佳绩,先后荣获国家级奖50余项、省部级奖160余项。
面向未来,开拓进取。兰州文理学院在服务文化大省建设中,将继承办学传统,创新教育模式,积极为甘肃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教育服务,努力把学校打造成一颗镶嵌在黄河之滨的教育明珠,谱写甘肃高等教育发展的新篇章!
兰州文理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30 15:32:00
兰州文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8 15:53:00
兰州文理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28 16:38:00
甘肃联合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19 11:12:00
甘肃联合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6-20 14:53:00
甘肃联合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9 11:48:00
甘肃联合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5-16 18:19: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甘肃联合大学招生期间新生调换专业的处理办法
(试行稿)
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尊重学生的志向、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因材施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生期间获取正式学籍之前的新生调换专业。
第二条
入学一周内符合条件的新生可申请调换专业。包括跨学院调换专业和学院内调换专业。
第三条
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调换专业:
1
.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调换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
.经学校确认学生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
.新生入学时,因学校录取工作原因造成现专业与本人志愿严重不符者。
第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调换专业:
1
.理工类与文史类不能相互调换专业。
2
.体育、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调换到其他专业。
3.
非师范类专业不能调换到师范类专业。
4.
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者。
5.
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调换专业记录者。
第五条
调换专业的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1
.新生调整专业,应在入学后一周内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
1
)拟转专业的学生先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和提交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
2
)学生所在学院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生转换专业,并由所在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在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返还学生本人。
(
3
)拟转专业的学生应在两个工作日将所在学院签署同意转出的转专业审批表提交拟转入学院审批。
(
4
)拟转入学院应在两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同意学生转入,并由转入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在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
5
)各学院在新学年开学第一周内将同意转入学生的转专业审批表报送招就处审批。
3
.学生在学院内转专业,由学院根据转专业条件,按上述程序的基本要求,并经研究决定后,报招就处备案调整,未做备案调整者,一律视为无效。并由此引起的其他后果概由学院负责。
4
.招就处在新学年开学第二周内公布调换专业学生名单并制发文件。
第六条
控制比例
1
.转入转出专业的学生人数控制:
(
1
)少于
60
人的专业,控制在
2%
以内。
(
2
)大于
60
人的专业,控制在
5%
以内。
2
.转入学院须对学生情况认真审查,在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基础上,可以根据调换专业学生情况决定是否考试。考试科目、方式与时间、考试安排报招就处备案。
3
.学生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不同于原专业者,一律按转入后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招就处负责解释。
附件:
甘肃联合大学新生转专业审批表
学
生
填
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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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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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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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录取学院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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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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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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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学院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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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陈述(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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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转出(请填写原因):
学院领导(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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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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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转出。
学院领导(签章
)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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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入学院填
写
|
不同意转入的理由(请打钩):
1
、未参加转专业考核(
);
2
、不符合转入专业的体检要求(
)
3
、转专业考核排序已落在转入专业额定转入人数之外(
)
4、
其他(请写明):
学院领导(签章
)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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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转入。
学院领导(签章
)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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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就处填写
|
招就处
审批意见:
招就处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其它
甘肃联合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总则:为了保证甘肃联合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甘肃联合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甘肃联合大学;学校代码:11562
第三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北面滩400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甘肃省教育厅直属公办院校
第六条 分省区分专业招生人数:面向甘肃、河南、河北、新疆、内蒙、陕西、四川宁夏、青海等9省(市、自治区)招生3500人。详见“甘肃联合大学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第八条 男女比例要求:未做比例规定。
第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整个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办及招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考试院)的监督下进行,按照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3、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按照各省区上线考生实际报考情况,并参照社会需求及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合理排出专业录取顺序。
5、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招生工作的各环节如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均按照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结果将按规定及时在有关媒体和我校网站上公布。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师范类学生:理工类2000元/生.学年,文史(含外语、管理)类1800元/生.学年,艺术类2800元/生.学年;非师范类学生:理工类3000元/生.学年,体育类3200元/生.学年;文史(含外语、管理)类2700元/生.学年,艺术类4200元/生.学年。住宿费900元/生.学年(6人/间);700元/学年(8人/间)。具体收费以甘肃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复查(包括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三条: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情况
学生在校期间,师范类学生100%享受专业奖学金,非师范类学生25%享受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同时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学校实施国家奖学金制度,其中一等奖6000元/人.年、二等奖4000元/人.年。
学校对家庭经济不好,在学习和生活上确实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奖学金、甘肃-深圳助学金、特困伙食补助、校内特困补助等各类困难补助,并积极吸引社会各类福利机构,为特困生完成学业提供资助。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积极为特困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条件。并为学生办理团体平安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学校同时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实践和工作,获得经济上的资助。
第十四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http://www.guu.gs.edu.cn/
咨询电话:(0931)8685223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甘肃联合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汉语言文学
- 新闻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应用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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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用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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