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 1956 年,是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是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
学校位于西安市区,有港务校区(本部)、自强校区、临潼校区 3 个校区,分别位于西安国际港务区、莲湖区、临潼区。总占地 700 余亩,建筑面积 33 万平方米,固定资产 10 亿元。现有在职教职工 680 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 207 人,教授、副教授 180 余人、“双师型”教师 260 余人,还有从中国铁路西安局等企业聘请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 200 余人担任兼职教师。学校设置 7 个二级学院,开设 37 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保持在 1.2 万人以上,网络教育在册人数超 4000 人。
学校在各校区均设有图书馆,总建筑面积 7031.5 平方米,阅览座位 1300 多个,检索和服务终端 248 台,并建立了网上阅读平台和移动阅读终端。
学校紧贴轨道交通行业,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切入点,构建了“工学五融入”校企协同育人体系,实施“五对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了具有轨道交通专业特色的“五段式”实践教学体系和“三三三制”顶岗实习模式。建设有铁道交通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等专业校内实训基地 105 个,在中国铁路西安局、西安地铁公司等企业设立校外实习基地 98 个。学校是全国最早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院校之一,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达 80 %以上。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专业技能大赛中累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200 余项。
学校积极服务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建设,与全国 70 多家铁路单位及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是中国铁路西安局、郑州局、西安地铁公司共建单位,西安地铁公司人才培养基地,形成了畅通的就业渠道。毕业生深受企业欢迎,订单培养已成为就业常态,连续 10 年就业率保持在 95% 以上,毕业生 80% 以上对口就业于铁路、地铁等国有企业,是陕西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学校就业工作曾被《中国教育报》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
学校是陕西省铁道学会副理事长单位、西安轨道交通职教集团秘书长单位等。多年来,学校以服务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依托行业、面向社会,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路,借着全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的东风,紧抓区域经济和轨道交通建设蓬勃发展带来的难得机遇,不断提升内涵,夯实基础,整体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西安市自强西路133号。西安市地处八百里秦川的中心。西安气候温和、交通发达、文物荟萃、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林立,是我国著名的旅游胜地和科技文化教育中心。长安自古帝王都,历史上曾先后有13个王朝在此建都。以周、秦、汉、唐为代表的中华民族古老文化的沃土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为培养我国高素质创新性技能人才提供了极为有利的环境。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部门有一支专业性很强的伙食管理服务队伍,承担着全院师生员工逾万人的就餐任务。
学生餐厅建筑面积8500m 2 ,就餐座位全为不锈钢座椅,就餐环境整洁干净、明亮、卫生,可容纳近5000人同时就餐,学生平均伙食标准为200元-400/人·月, 伙食从业人员认真负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卫生监督、卫生防疫部门对餐饮业的各种要求进行管理,对主要原材料米、面、油、肉、禽、蛋实行集体进货,严把质量关。餐厅供应各种炒菜、小吃、面食、快餐等近百种。
为解决少数民族学生的就餐问题,特设回民灶两个,聘请回民厨师主橱,照顾了他们生活习惯,满足了少数民族学生的要求。学院餐厅配置了专业洗碗机、消毒柜,在专门的洗消间进行统一洗、消,确保学生饮食就餐安全。抓管理、重细节、讲实惠,我院餐厅没有出现过一次饮食安全事故,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扬。因此,我院也多次荣获省、市“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宿舍有六人间和八人间,
校内还设有商店、医疗、洗浴等多项服务设施。学校周边的多家大型超市,比邻的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功能充分保证了学生的生活需要,多条四通八达的公交线路也为学生回家更加便捷。
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26 12:31:00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26 15:37:00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6-05-30 22:33:00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5-04-17 08:55:00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4-04-26 16:21:00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3-04-16 08:25:00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2-05-07 10:44:00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1-05-04 09:49:00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0-04-01 10:16:00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7 10:10:00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5 11:26: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生源地省市招生办规定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没有艺术类招生计划。
加分政策
凡符合规定优惠照顾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对文艺、体育、科技发明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需有关证书)优先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教育部及生源地省市招生办有关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教育部及生源地省市招生办有关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
,
维护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的严肃性
,
保证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
,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陕西省教育厅陕教生
[2006]10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转学、转专业问题的通知》精神
,
结合我院实际
,
特制定本办法
:
一、
转学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
不得申请转学;
1、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
毕业当年;
3、
应予退学的;
4、
转入学校录取批次低于转出学校者;
5、
其它无正当理由的。
(
二
)
学生转学
,
需填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
(
确认
)
表》
,(
省内一式四份
,
省外一式五份
)
。审批表内容需逐项填写
,
不得空缺。学校负责人签字一栏必须由学院院长签名
,
并加盖学校印章。
学生转出学校经学院批准同意的
,
由教务处于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至下学期开学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批
,
经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批准后
,
可以办理转学手续。
办理转学手续时还需携带相关的招生录检表复印件
,
并加盖教务处印章。
跨省转学者
,
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
按转学条件确认后
,
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三)五年一贯制高职的学生
,
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转专业
(一)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转专业;
1、
经学校认可
,
学生转专业更有利于其能力发挥者;
2、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
,
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
适合在原专业学习
,
但可以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
经学校认可
,
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
,
不转专业无法学习者;
4、
留级重修或复学
(
含保留入学资格重新入学
)
时
,
本专业无后继班级者;
5、
根据就业政策和就业形式以及企业对人才需求状况
,
学校认为应当改调
专业者。
(二)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
不得申请转专业;
1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
、毕业当年;
3
、定向培养生;
4
、其它无正当理由的。
(三)学生转专业先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
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
经转出系、转入系同意
,
教务处审查
,
报主管学籍的院长批准后
,
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四)学校受理转专业的时间在每学期第十九周至二十周
,
经批准转专业的
学生于次学期开学进入新专业学习。
(五)转专业的审批材料要交学院学籍管理部门保存
,
并作为审核毕业生资格、发放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
三、
转学、转专业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
各级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
视
,
严格管理
,
从严掌握
,
认真把关。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
不得以任何借口
,
任何理由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转专业手续。
四、
此文件解释权在教务处。
其它
- 物流管理
-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 高速铁道技术
- 电气化铁道技术
- 铁道车辆
- 铁道机车车辆
- 铁道通信信号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铁道工程技术
- 高速动车组检修技术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数控技术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建筑工程技术
- 工程造价
- 供用电技术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应用电子技术
- 通信技术
- 工程测量与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