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河北东方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河北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有在校生近万人,涵盖医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设有本科专业13个,专科专业30个。
学校拥有廊坊和北京两个校区,廊坊校区位于北京南东方大学城内,距天安门广场40公里,与首都二机场毗邻。占地面积782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完善。校区环境优美,银杏树、梧桐树郁郁葱葱,雄伟的罗马柱屹立于正门两侧。北京站805路公交车直达学院。
北京校区位于京津冀核心区,有“天子脚下、御驾行宫”美誉的北京东燕郊高新区,占地面积200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完善,目前承担学校的对外培训、继续教育等任务,由国贸始发的811至815路公交车直达校园。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600余人。30%以上的专任教师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33%以上的专任教师有硕士、博士学位;专任教师中有国务院津贴获得者,有院士工作室,多位三级教授。专科学生入学后,与本科生共享优质师资,为今后的学习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校设有医学院、交通学院、管理学院、文物艺术学院等4个二级学院,设有基础教学部、图书馆、体育馆、继续教育学院、附属爱德堡医院等多个二级教辅单位。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60余万册,已经实现了“藏、借、阅、咨、管”一体化服务;学校体院馆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其中羽毛球馆5800平方米、游泳馆4700平米、网球馆6800平米、室内篮球馆2700平米。
学校各学院拥有支撑教学的校内实验实训室4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51个,校外基地中,华唐中科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廊坊华元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等几十家高新科技企业与我校深度校企融合,形成了学生就业明确、校企培养明确的循环模式。
我校具有来华留学生招生资格,已经与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捷克、泰国、新加坡、日本、台湾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40多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不同程度的交流与合作。与德国比勒菲尔德企业大学、美国鲍勃琼斯大学、澳大利亚技术培训学院、加拿大圣克莱尔学院、维尼尔学院、捷克南波西米亚大学、台湾辅英科技大学等院校开展学术交流、交流互换生,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2+1+1,2+2以及3+1等不同模式的本科生及硕士生联合办学项目。
学校紧紧抓住人才培养的核心因素和关键环节,建立以“专业牵动、能力驱动、校企联动”为主要特征的人才培养机制和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有效的解决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难”,企业“招聘难”的困境,2013-2017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今天的河北东方学院正面临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学校将加快推进校内综合改革和内涵式发展,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立足河北,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努力建设成有特色、高品质、国际化的现代应用本科院校。
稳定中求发展,创新中求前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
学院位于东方大学城内,地处京津走廊核心区,距离北京
30
公里、天津
60
公里,享有北京同城化交通优势。东方大学城是我国第一个大学城,经过十年的探索,确立了打造中国国际化职业教育基地的战略定位,充分利用国际资源优势持续、精确培养国际化的应用技能型人才,引领中国职业教育的下一代发展模式;明确了三城同创的战略发展路径,在
3
到
5
年内将东方大学城建设成为教育城、文化城、低碳城三位一体的职业教育示范基地。
校园建筑具有意大利古罗马式风格,环境优雅,设施先进。拥有适应各专业现代化教学需要的各种设备,文体活动场所一应俱全,城内社会化保障条件完善,途经学院的专线公交车直达北京,各类中、西餐馆以及邮局、医院、银行等为学生提供多种便捷服务。
学院拥有独立的标准化食堂,各地风味均具有,菜品价格适中并设有清真窗口。
学校目前有宿舍楼10栋,分南区和北区,其中南区5号楼、 南 区6号楼、 南 区7号楼、 南 区7号楼为8人间,宿舍内有独立卫生间、 南 区10号楼为6人间,宿舍内有独立卫生间 。北区5号楼、6号楼为6人间,公共卫生间。
2018年河北东方学院招生章程 2018-05-31 08:42:00
河北东方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6 11:22:00
河北东方学院招生章程 2016-05-12 14:39:00
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20 15:43:00
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11 23:28:00
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06 11:01:00
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10 10:45:00
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5-03 10:15: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一)学院严格遵章招生,切实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学院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三)学院对各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艺术类专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学院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文理艺兼招;身体健康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五)、具体录取原则以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