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陕西西安

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95年

男女比例 52:48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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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前身是1995年成立的,作为陕西省“九五”重点建设项目的陕西省职业教育中心。2001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在陕西省职业教育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2008年被授予省级“平安校园”,同年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稳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古城西安,有长安、白鹿原两个校区,长安校区位于潏河之滨的少陵塬畔,白鹿原校区位于灞河之滨的白鹿塬上,校园占地977余亩,环境优美、风光秀丽。现有在校生11000余名,教职工678名,设有财经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与学前教育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航空服务学院、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学院、计算机科学系、旅游系、管理系等9个二级院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基础课部、高等职业教育技术研究所等3个教学科研单位。学院现开设50个专业,其中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4个专业为国家骨干重点建设专业,10个专业为陕西省重点专业,4个专业入选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现有省级教学名师4名,省级普通高校教学团队2个。学院牵头组建了陕西城镇建设职教集团和白鹿原大学城高校联盟,形成了“职教集团化办学、园区联盟式发展”的办学格局和政、行、企、校“四方联动”的校企合作机制。学院重视素质教育,坚持把校园文化建设与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成才需要相结合,培养多才多艺的复合型人才,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

学院遵循“专业建设与专业群协同、专业建设与产学研协同、专业建设与周边产业及文化资源协同”的原则,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与创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拥有优良的实践教学条件,校企共建了多个融“教学、实训、培训、服务”于一体的校内仿真实训基地,开设了17个订单班。建有校内各类专业实训室156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级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6个;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技术服务联系点188个,省人社厅在学院设立了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工种达30余项,突出了“低重心、综合性、基地式”的办学特色。

学院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创业就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创业就业教育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及时提供各类就业信息,有效提升了就业质量。近五年,毕业生首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有些专业达100%。

学院十分注重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菲律宾等12个国家的教育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学院2014年1月被授予“中韩高新技术人才培养合作院校”,为毕业生出国深造提供了有力保障。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实行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学生毕业时发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


欢迎上网查询!欢迎来信来电索取招生简章。


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邮 编:710038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西杨万甲字1号          邮 编:710100

联系电话:029-68679927 68679928        传 真:029-68679926

学院网址: www.spvec.com.cn 邮 箱: zsc128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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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白鹿原校区     邮编:710038
联系电话
029-68679927;029-68679928;13399181490;15353646725;18040931973;18049031275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我院建有餐饮中心大楼,各项餐饮设备先进,服务和卫生条件都能达到国家标准,被陕西省教育厅评为“标准化食堂”。由陕西省高校后勤集团统一经营和管理。由于现在物价不断增长,国家和学院都十分重视大学生的伙食问题,对学生伙食经营单位实行零租赁,学院给予水、电、煤、气等方面的补贴。还不定期的给贫困生和所有学生发放伙食补助,以保证学生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的上升而受到影响。

住宿
我院建设了九幢学生公寓楼,学生住宿条件比较好,学生公寓内有书桌、柜子、程控电话,冬天有暖气。每学年住宿费:不带卫生间的宿舍 650 / 生·年,带卫生间的宿舍 800 / 生·年。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5-26 11:10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院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31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招生计划:

2016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省招办公布为准。

四、办学地址:

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邮编:710038

长安校区: 西安市长安区西杨万甲字1号  邮编:710100

五、录取规则:

1、凡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无。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一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调档比例为1:1.2。

六、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空中乘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和音乐教育专业学费为7500元/人·年,其他专业均为5500元/人·年。

七、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3、特困生国家助学金:3500元/年·生

4、一般贫困生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生

5、校内设立有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九、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联系电话:029-68679927  029-68679928

15353676725   13399181490

18049031973   18049031275

传真:  029-68679926

十一、网址: www.spvec.com.cn 邮箱: zsc12831@163.com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本科专业
[土建大类]
  • 物业管理
专科专业
[交通运输大类]
  • 空中乘务
  • 航空服务
  • 报关与国际货运
[公共事业大类]
  • 人力资源管理
[制造大类]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土建大类]
  • 环境艺术设计
  • 园林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技术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管理
  • 工程造价
  • 工程监理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工程造价
[文化教育大类]
  • 应用英语
  • 旅游英语
  • 文秘
  • 音乐教育
  • 学前教育
[旅游大类]
  • 旅游管理
  • 酒店管理
[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
  • 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
[生化与药品大类]
  • 应用化工技术
[电子信息大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软件技术
  • 图形图像制作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艺术设计传媒大类]
  • 电脑艺术设计
  • 装潢艺术设计
  • 装饰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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