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位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秉承“人本立校、文化育人、知行合一、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实行“开放式办学,封闭式管理,一体化服务”的办学模式。贯彻“教学与管理并重,理论与技能相长,学业与就业一体”的教育思想,为省内外48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培养急需的应用人才和国际通用人才。学院目前设有大专教学部,中专教学部和国际文化交流部。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30 14:51:00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9 17:32:00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17 11:02:00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 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20 11:50:00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12 13:36:00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6 10:42:00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10 10:30:00
2011年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1-05-02 14:33:00
2010年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0-03-31 15:09:00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15 14:35: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1.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3. 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 学院最低分数线执行省最低分数控制线。
5. 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种类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为英语。
6. 对符合加分和降分招生政策的考生,学院依照省政策执行。
7. 学院录取工作在省招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结果由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我院官方网站也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舞蹈表演
- 财务管理
- 市场营销
- 电气化铁道技术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药学
- 建筑工程技术
- 工程造价
- 工程监理
- 应用英语
- 社会体育
- 武术
- 生化制药技术
- 药物分析技术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装饰艺术设计
- 金融保险
- 会计
- 工程测量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