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之一
国家“211”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之一
全国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
首批设有示范性软件学院的35所高校之一
全国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
1959 年中央首批批准的全国20所重点大学之一
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61所高校之一
首批设有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的9所高校之一
首批设有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的9所高校之一
首批设有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的9所高校之一
首批设有全国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试点基地的2所高校之一
学校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市,建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位于国家级西安高新科技开发区,学校的科研机构全部设立在此,教学方面以培养研究生为主;南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终南山脚下,主要从事本科生教育。学校总占地面积约27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130多万平方米。校园绿树成荫,碧草连片,典雅古朴,环境优美,是我国信息与电子科学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本建筑功能结构与传统的高校食堂相比有着很大的区别,其实质为多功能餐饮服务综合体。一部分为食堂,另一部分为学生街及后勤集团办公(共两层,建筑面积2787平方米)。
食堂功能构成体现了当前教育转型期校园餐饮业新模式。食堂由传统的独家管理经营方式转变为多家同时经营的方式,餐厅化整为零分别对外承包,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对于提高学校食堂饭菜质量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据此理念,食堂首两层分别为两个大餐厅,各餐厅就餐区是一个完整的大空间,而厨房区由两套配置齐全的厨房组成。三层右翼为清真食堂,自配厨房。左翼为自带厨房的小餐厅,即可对内,又可对外完成接待工作。屋顶花园远期可根据需要扩建小餐厅,且不影响建筑形象。近期屋顶花园可布置绿化、安排茶座,成为新校区又一休闲纳凉的好去处。各个餐厅之间分区明确同时又联系紧密,学生可从西北两间进入餐厅就餐,食堂后勤及货物出入口独立设置由东面进入,与就餐人流截然分开。
学生宿舍格局:2室1厅或3室1厅
独立卫生间(热水淋浴);独立阳台;客厅有电视;卧室上床下桌,冬天有暖气,安装空调、电扇,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宿舍门窗、楼梯口、出入口。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8-05-25 11:58:0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7-05-27 11:12:0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16年) 2016-05-16 15:54:0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16年) 2016-05-16 15:48:0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15年) 2015-06-09 11:22:0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4-04-29 18:01:0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3-04-18 14:30:0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2-03-30 09:04:0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2011-04-26 15:18:0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3-30 22:26:0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0 13:34:0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30 17:59: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重点本科一批 本科提前批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学校采用投档成绩调取考生档案,在已调档的考生中,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录取及确定专业。如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安排其他未满额专业;如仍未能录取或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对于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选测AB以上,必测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采用投档分调取考生档案,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若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若还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浙江省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上海市考生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其相关规定投档。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按照我校向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送并公布的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采用前述原则确定专业。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报考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陕西省考生,按照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陕西省外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江苏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其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 D 级不得超过三门
加分政策
对于在高中阶段获得学科竞赛奖、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以及优秀体育运动员等特殊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规定的加分标准与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加所得分数排序,择优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招收国防生,招生对象为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当年八月三十一日)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他招生类型对往届生无特殊要求.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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