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云南昆明

院校隶属云南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暂无信息

男女比例 未知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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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是于2011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组建的具备独立颁发普通大、中专学历证书资格,云南省规模最大的全医学类普通全日制高等医学民办职业院校,开设普通专科、五年制大专、成教专科及普通中专4个办学层次。其前身——云南省骨伤科中等专业学校,曾被评为省部级重点学校、省级文明学校,在云南省具有较高声誉。学院本部位于具有厚重历史文化底蕴的郑和故里、古滇都邑——昆明市晋宁县,分晋宁昆阳、昆明海屯路和海源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544411平方米,学院建筑秉承中国传统风格,结合人体工学,又具现代化特色。

学院设有临床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学院、基础医学院、医技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建有228间标准化实验室、1个国家级护理实训基地和高标准化的口腔齿科工厂、模拟药厂、录播室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亿多元,一大批国内外实用性强、现代化程度高的仪器设备,为学生技能训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实验室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学院图书馆纸质藏书51万册,电子图书2000GB,并配备有专门的电子阅览室。教学、生活设施完备,先进的高校后勤管理模式,保障师生学习、生活身心怡悦,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学院校训:“明德慎思 博学 济世”,充分体现学院办学的教育思想,倡导“依法治校、制度管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治校方针,努力为人类之健康做出自己的贡献!

学院现有教医护职工135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70余人,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270余人,国家级骨干教师25名。学院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了50000余名中高级医学专业人才,现有在籍学生24700余人。

“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职业教育强调学生职业能力,特别是动手能力的培养,在不断加强校内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的同时,学院还建设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与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0所教学医院、135所实习医院达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充分满足学生临床实习需求的同时,为学生顺利就业搭建了良好平台。

对医学职业教育深刻的理解、明确的战略定位、优秀的师资队伍、完善的教育教学条件、严格的学生管理、优质的后勤服务,为莘莘学子在医学职业求学道路上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在云南昆卫教育集团的领导下,学院立足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始终坚持“送人千金,不如传人一技”的办学理念,以贴近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就业为目的,坚持医学职业教育技能培养为主的教育模式和“贴近基层、贴近临床、贴近资质考试”的“三贴近”教改思想,努力为我省乃至全国培养更多“学得好、用得上、下得去、留得住”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应用型、技能型的中高级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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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招办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72号 邮编:650101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昆阳镇东凤路2005号 邮编:650600
联系电话
0871-68393276 65879733 传真:0871-68301823 邮箱:E-mail:kmwsxy@163.com
校园环境
周边环境
学院坐落于规划建设中的昆明西城区——晋宁。滇池之滨的晋宁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这里曾是古滇王国的帝都,是古滇文化的发祥地,也是伟大航海家郑和的故里。这里交通便利,有昆玉高速、高海高速、安晋高速,滇池环湖高速纵横过境,有云南大学城地铁延续枢纽站。位于晋宁宝塔山下的学院,东临大学城、西北面对滇池、西山,南靠玉溪。滇池岸边的校园更是古朴典雅、钟灵毓秀,一幢幢汉唐风格的楼宇,在西山睡美人优美卧姿和滇池水景的衬托下显得更加安详而静谧,越过烟波浩渺的滇池,远眺太华、碧鸡、西山、玉案诸峰,林涛阵阵,景色宜人,校园内道路宽阔、绿树成荫、 四季鲜花,争芳斗妍 ,踏上一级级汉白玉台阶,仿佛是踏上了一条通往文化殿堂的大道。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学院拥有建筑面积1万余平方的餐饮服务中心,能同时满足上万学生的就餐需求。

住宿

学院拥有现代化、高标准的学生公寓,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入住4人间或6人间(其中4人间每年住宿费1200元、6人间每年住宿费800元),宿舍内均配有卫生间、淋浴、电话、书柜、书桌、衣柜、宽带网口等生活学习设施,每栋楼均配有自助洗衣机、开水机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22 10:45

录取批次的安排

  1. 一、 录取批次安排:

昆明卫生学院2018年面向云南、 山西、黑龙江、福建、山东、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江西、青海、宁夏招生。

二、录取规则:

1 、按云南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志愿投档模式,根据考生材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
2 、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材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录取规则如有变动,最终以云南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不招收艺术类考生。

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
按云南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云南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云南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以及云南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对全日制专科学生转专业作以下暂行规定、实施。、

第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者,可允许转专业、转学: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三)入学时所报第一志愿与录取后所学专业相一致者,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四)无正当理由者。

第三条 学生转专业均由本人提出申请。转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学生转专业,由班主任提出,学籍科审核,学院教务部门审批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呈报教育厅办理手续。
(二)学生转专业的手续,应在每学年开学前办理。

第四条    转专业办法如与国家政策相冲突,按国家政策办理。

其它


其它:
学院将 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政策录取考生。
本科专业
[医药卫生大类]
  • 临床医学
  • 口腔医学
专科专业
[制造大类]
  • 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
[医药卫生大类]
  • 针灸推拿
  • 中医骨伤
  • 护理
  • 助产
  • 药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影像技术
  • 康复治疗技术
  • 口腔医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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