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云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拥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记忆遗产”三项桂冠的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旅游胜地云南省丽江市,以丽江厚重的文化底蕴为依托、优美的自然风光为环境,招收来自云南省及全国十七个省(市、自治区)的学生。自1978年开办丽江师专班以来,学校已有38年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培养了3万多名各级各类人才,为地方的基础教育、经济社会发展、民族文化传承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目前占地1148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5418万元,馆藏纸质图书75万多册。建设有旅游、艺术设计、生物等多个现代化实验室以及语音自主学习中心、计算机中心等,办学条件能完全满足教学需要。
学校目前开设有语文教育、学前教育、数学教育等19个教育类专业以及旅游管理、艺术设计、会计等27个高等职业类专业。具有国家、云南省高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57项,位居省内同类高校前列。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6000多名,教职工435名,其中专任教师350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110人,硕士、博士195人 ,“双师型”教师188人。另有来自行业、企业等的兼职教师174人。学校按照高等教育的规律办学,全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优良,毕业生就业率多年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一等奖”。
学校坚持“立足丽江、服务滇西北、面向云南”的服务定位,秉承“德高业实,丽泽三江”的校训,积极推进转型发展,主动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努力把丽江师专建设成为条件合格、质量优良、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服务有力的应用型大学。
校内建有多个大型综合食堂,可以满足2000多人同时就餐需求。
住宿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学生公寓六人间(带卫生间)每生每学年800元。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4-28 15:56:00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〇一七年招生章程 2017-06-15 16:10:00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〇一六年招生章程 2016-04-20 17:00:00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6-01 11:08:00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〇一四年招生章程 2014-05-20 15:13:00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8 16:07:00
丽江师专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5-11 14:31:00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15 16:20:00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8-04-15 16:30: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同一志愿的考生
,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
录取规则为:(
1
)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优先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
2
)
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省
(
市、自治区
)
的相关规定
,
包括加分或降分等政策,
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录取。(
3
)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择优考虑第一志愿,第一志愿落选,再根据考生意愿(是否服从调剂)和专业成绩按参考志愿顺序录取。各志愿间不设
“分数级差”。考生具有突出特长或表现,或与专业相关的考试科目成绩优秀等,可优先录取。(
4
)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以专业考试成绩为主,结合文化考试成绩、业务素质、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5
)其它招生要求和录取规则按各省招考办公布的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6
)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省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小学教育
- 体育教育
- 思想政治教育
- 学前教育
- 旅游管理
- 酒店管理
- 音乐表演
- 市场营销
- 物流管理
- 园艺技术
- 旅游英语
- 文秘
- 语文教育
- 数学教育
- 英语教育
- 物理教育
- 化学教育
- 生物教育
- 音乐教育
- 美术教育
- 初等教育
- 现代教育技术
- 计算机教育
- 舞蹈教育
- 艺术教育
- 体育保健
- 导游
- 供用电技术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艺术设计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会计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食品生物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