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始建于1955年, 占地面积944.5亩 。是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云南 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下设7个二级学院和3个公共教学部,面向全国20个省、市、区招生,有38个招生专业及方向,承担着12000余名在校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多次荣获云南省人民政府高等教学成果一等奖,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所有的工作围绕着一个核心,就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就业理念。学校近几年年终就业率均在98%以上,已连续十一年荣获云南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奖”或“一等奖”称号。并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间的合作交流、学习深造、升学教育、留学教育等,被评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
学校秉承“专职专业、树木树人”的校训,“修枝塑形、厚德厚生”的教风,“敏学笃行、自信有为”的学风,坚持“以树木精神做树人事业”的大学精神,坚持“社会需求扩规模、内涵建设谋发展、突出技能促就业、立足林业创特色”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行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模式,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发展之路。
学院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金殿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南临金殿森林公园,西接世博园,北靠云南野生动物大世界,东邻高天流云别墅区。校园布局有序、绿草如茵、环境优雅、空气清新、交通便捷、适宜办学。
学院校本部下设四个食堂:两个标准食堂,一个风味食堂,一个回族食堂。
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标准收取,400元-800元/年·人。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31 09:47:00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15 11:44:00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4-20 08:34:00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4-15 11:24:00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20 16:35:00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4-26 10:15:00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02 16:27:00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15 16:33:00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5 17:04: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云南省在专科第一批次录取,云南以外各省、市、区按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艺术类只在云南省内招生,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分和文化分录取。
加分政策
执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我校无另行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我校无另行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对所有符合参加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或参加云南省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
的应、往届考生均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云南省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统一录取。
2.根据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考生考试成绩、专业志愿先后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林口类专业的录取在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其他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5.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分和文化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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