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官学院始建于1950年 4 月,是云南省教育厅与云南省公安厅共建、以公安厅管理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占地1382.16亩,总建筑面积 22 万多平方米,馆藏图书 118 万余册(含电子图书),各类期刊 890 余种、共享 9 个中外文期刊、视频数据库,自建 4 个公安类特色数据库。拥有普通教室 54 间 3935 个座位,多媒体教室 87 间 7456 个座位,教学实验室 18 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3188 台,体育运动场面积 72659 平方米。
现有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五个学科,设有17个本科专业。建设有 3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1 个省级重点学科、 1 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3 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设有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禁毒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科研机构。《禁毒学》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7 门课程被评为省(部)级精品课程, 39 门课程被评为院级精品课程。近年来,有 3 部教材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优秀培训教材, 4 部教材被评为云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
建院68年来,学院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迄今为止,已为全省各级公安政法部门及全国 30 个省份培养输送各类专门人才 8 万余人。云南省 16 个州(市)公安机关及所辖 129 个县级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基本上都是学院毕业生或在学院接受过中短期培训。同时培养出明正彬、龚志华、陈新民、和贵华、杨丽胜 、柯占军 等一批杰出的英雄模范 。
截至2017年,学院已经 建设 成为公安部禁毒警察训练基地、公安部科技信息化教育训练基地、公安部警务保障培训基地、东南亚警察训练基地、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培训基地、全国新任市县公安局长政委培训学校、云南省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基地、云南毒品问题研究基地。先后被授予云南省第十、十一、十二批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昆明市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2011年在全国公安院校中率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3 年招收首批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4 年获得公安部和云南省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成为全国首家招收警务硕士 来华 留学生的公安院校。2013年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一次, 2011 年、 2012 年分别被公安部记集体三等功各 1 次。 2017年率先在全国公安院校通过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 |
![]() |
我院学生公寓,住宿标准 400—1200 元 / 人 / 年,新生入校后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同时为师生提供包括医疗、餐饮、购物、银行 ATM 等后勤保障服务。
云南警官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28 09:07:00
云南警官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9 16:51:00
云南警官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29 09:59:00
云南警官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7-03 18:58:00
云南警官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04 16:38:00
云南警官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4-26 10:20:00
云南警官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20 13:08:00
云南警官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15 15:21:00
云南警官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5 15:44: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一)公安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院公安专业为提前批次录取。政审、面视和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和性别比例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我院普通专业为普通本科(二本)批次录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出档考生,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按遵循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学院招生相关条件的考生、以及学院招生计划已满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信息安全
- 刑事科学技术
- 交通管理工程
- 法学
- 社会工作
- 治安学
- 侦查学
- 禁毒学
- 经济犯罪侦查
- 法学
- 公共事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