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云南昆明

院校隶属云南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51年

男女比例 55:45

博士点个数5个

硕士点个数3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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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云南财经大学概况

云南财经大学创建于1951年,历经60余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为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法学、哲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等学科协同发展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形成了以本科培养为主,兼有研究生、留学生培养和继续教育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位于昆明市区,占地1222亩,全日制在校生人数达27000余人,专任教师1000余名,学校下设18个学院、1个教学部,11个独立专职研究机构和60个院(部)所合一的兼职研究机构,6个省级教学团队。设有1个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1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拥有57个本科专业,13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品牌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4项省级实践教学能力提升工程,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012年被教育部批准成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校,有45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76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校被云南省政府确定为“云南省区域经济合作国际人才培养基地”。建校以来,学校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了10万余名专门人才。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居云南省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法国、英国等30余个国家130多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交流关系。与泰国兰实大学合作举办云南财经大学曼谷商学院,实施走出去办学;与美国库克大学、澳大利亚查理斯特大学、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法国瓦岱勒教育集团的国际酒店与旅游管理商学院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金融学、酒店管理学士学位教育项目;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合作举办项目管理硕士学位与房地产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获得招收港澳台地区本科生、研究生资格;学生可参加双学位、学分互认、短期游学等项目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已在越南、泰国建立了4个商务汉语中心,我校是经商务部批准的全国第五个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基地,现已为缅甸、越南等国培训500多名政府官员,受到了派出国政府的高度评价。

学校大力加强素质教育。学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重点组织单位,多次获评全国社会实践优秀奖;学校获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活动成果优秀奖。我校启动了第二课堂“I DO”经历痕迹体系,打造高校学生第二张成绩单项目,被团中央确立为全国高校重点工作创新试点项目。我校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大赛、统计建模大赛及英语竞赛等赛事中多次获奖,表现优异;学生社团“蓝色力量协会”被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评为“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学生社团“户外运动协会”、“微笑志愿者协会”被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评为“全国百佳体育公益社团”;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舞蹈队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奖;校团委多次获评全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积极开展各类志愿实践活动,获得“善行一百”爱心劝募团队全国第六名优异成绩,“中国-南亚博览会”先进集体等国家级、省级表彰。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还被云南省授予“学雷锋示范点”称号。近年来,女子网球队分获中国大学生网球锦标赛第十七届单打冠军及团体第五名,第十九届女子甲组单打亚军、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单打、双打及团体冠军、第十四届云南省运动会大学组女子甲组冠军;男子篮球队分获十七、十八、十九届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云南赛区选拔赛冠军,十六、十八届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西南赛区第六名和第五名;女子篮球队分获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届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云南赛区选拔赛第三名、第五名、第四名、第二名。男子和女子篮球队分获2016年云南省在昆高等学校校园篮球排球足球周末联赛冠军和亚军。

六十年薪火相传,几代人躬耕树蕙。秉承“好学笃行,厚德致远”的校训,坚守“求实创新”的校风,不断发扬“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云财精神,学校将坚持“一主两翼”发展方略,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体,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国际化办学为两翼,合理定位人才培养类型与规模;坚持内涵发展,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学科建设为龙头,队伍建设为基础,研究服务为导向,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坚持特色发展,延伸教育链,打造学科—专业—产业相融合的职业教育品牌,创新国际化合作模式,树立国际化办学品牌;坚持开放发展,以校政、校企和校际等合作方式,聚集办学资源,优化办学条件;坚持创新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激发学校发展潜能和活力,努力为建成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高水平财经大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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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昆明市龙泉路237号
联系电话
电话及传真:0871-65132629(兼传真) 65197774 65178884
校园环境
我校本部(从事本科和研究生教学)位于昆明市龙泉路风景秀丽的盘龙江畔,占地1021亩,办学条件优越。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餐饮服务中心是我校后勤产业集团下属服务型部门,下设学生餐厅、教工餐厅、接待餐厅及各类风味小吃 。现有餐厅建筑面积 13000多平方米, 设备标准化,就餐环境优雅,服务 独具特色。 饮食以大众伙食为主,兼有西餐、快餐、点炒、夜点,承接各类筵席, 能宽松 承担我校万余师生员工就餐。

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我校餐饮 本着以改革求发展,以管理求效益,以服务求生存的经营理念,牢牢把握 以人为本, 品质为先,师生至上,服务第一的管理目标。 以上乘的质量、合理的价格 做好、做强、做精学校餐饮, 真正体现其公益性服务原则, 竭诚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满意的饮食服务。 另外,为保证贫困生正常就餐,餐厅还设有“绿色窗口”(菜价 0.3—0.5元)、免费汤等。

住宿

我校住宿条件及收费标准大体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 4人间(1200元/生·学年),家具配置为:组合家具(上面床、下面电脑桌、衣柜)、椅子、独立卫生间、阳台;第二类是6人间(800元/生·学年),家具配置为:上下床、电脑桌、椅子、衣柜、书架;第三类是6人间(600元/生·学年),家具配置为:上下床、六抽桌、椅子、物品架、壁柜;第四类是6人间(400元/生·学年),家具配置为:上下铁床、共用桌子、方凳、物品架、衣柜(壁柜)。根据学校“集中住宿,统一安排”的原则,新生进校统一安排在第三类(北院)或第四类(南院)宿舍住宿,二年级进行二次调整,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调整到第一、二、三类(北院)宿舍住宿。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09 17:31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云南省规定,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分两批进行,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等20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在第一批次录取(重点批次录取);其它本科专业在第二批次录取。省外本科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均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因此,填报我校志愿一定要注意区分录取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云南财经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一、招生省份、专业和计划

2016年面向云南、陕西、河北、四川、重庆、山东、江苏、湖北、福建、浙江十个省(市)招收艺术类考生。招生专业为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5个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二、录取规则

1.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者均可报名;

2.云南财经大学认可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3.陕西、河北、福建、四川、重庆、山东六省(市):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各省(市)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云南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云南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综合分 [文化成绩(含加分)-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江苏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江苏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6.湖北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湖北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为﹝(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统考或联考成绩×60%﹞×2+专业统考成绩×10-6;

7.浙江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浙江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顺序录取;

8.若本招生章程与各省(市)招生录取文件规定不符,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文件规定为准。

三、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

四、毕业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云南财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221

电话及传真:0871-65132629(兼传真) 18887151113 15721895918

监督举报电话:18869373795

网   址:www.ynufe.edu.cn

电子邮件地址:yncyzb@ynufe.edu.cn


加分政策

认可各省招考办制定的加分政策,我校无另行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认可各省招考办制定的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我校无另行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和应届生的录取政策一致,无任何区别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分流
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条 为促进我校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云南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分制总体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的指导思想是:因材施教,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通过严格的选拔制度与程序,依托我校经、管、文、法、理、工、艺术学科交叉优势,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学风。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校普通全日制学习的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第四条 学校实行二次专业分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申请专业分流一次。

第五条 我校本科一、二年级学生可分别在第二学期末和第四学期末申请专业分流,专业分流形式:一是学生在所在学院内自主选择专业和分流;二是学生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和分流。

第六条 自主选择专业分流的条件

(一)在第二学期末,学生申请专业分流的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无补考、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含2.5),每个专业班达此标准的学生可以在本学院内自主选择专业,每个专业班学院内分流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若有超过20%的学生达到此标准,按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予以选拔;若不足20%的学生达到此标准,按实有人数予以分流。

2.思想品德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无补考、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每个专业班达此标准的的学生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每个专业班跨学院分流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若有超过10%的学生达到此标准,按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予以选拔;若不足10%的学生达到此标准,按实有人数予以分流。

(二)在第四学期末,学生申请专业分流的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无补考、重修记录,第一、二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含2.5),每个专业班达此标准的学生可以在本学院内自主选择专业,每个专业班学院内分流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若有超过15%的学生达到此标准,按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予以选拔;若不足15%的学生达到此标准,按实有人数予以分流。

2.思想品德良好,无补考、重修记录,第一、二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每个专业班达此标准的的学生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每个专业班跨学院分流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5%。若有超过5%的学生达到此标准,按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予以选拔;若不足5%的学生达到此标准,按实有人数予以分流。

(三)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全国专项竞赛二等奖以上,或CET—六级考试425分以上、或云南省计算机等级三级证书、或在全国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学生可优先分流。

第七条 专业分流办理程序

达到条件、申请专业分流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申请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拟申请专业分流的学生填写《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分流申请表》,由指导教师或班主任提出意见,转出转入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二)凡申请专业分流的学生,未经批准及办理有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所在专业的学习,否则按违反学习纪律处理。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

(三)学生原所在学院将学生学籍表原件及电子档案于新学期开学前交转入学院,学生原所在学院保留复印件。

第八条 学生因专业分流,原专业已获得学分的课程如与新专业相同可申请免修、免考,该课程学费免缴;若课程不同,则原专业所学课程的学分可以抵转入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和全校性选修课程学分;新专业未修课程必须补修。

第九条 学生专业分流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的同一年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德、智、体等方面都符合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即可毕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即可授予转入专业相对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费自转入后的新学年开始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云南财贸学院本科生中期分流实施细则(试行)》(院教发〔2002〕56号)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其它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具体的录取原则是:

1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 .录取及专业安排按分数和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即同一批次投档考生如果投档数超过计划数,分考生科类按投档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分数最低控制线,再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果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则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到未录满计划数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3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总分(不含加分)、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成绩排序录取;

4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专业志愿中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但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它未录满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对服从专业调剂但普通本科所有专业已录满而专业志愿中未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又无法通过高考报名表中的联系电话获取考生意愿时,考生档案退回所属省级招办;

5 .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专业志愿中报有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但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它未录满的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对服从专业调剂但普通本科所有专业已录满而专业志愿中未报有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又无法通过高考报名表中的联系电话获取考生意愿时,考生档案退回所属省级招办;

6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泰语、越南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招考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在不组织口语测试的地区,同等条件下,英语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其余专业不限语种,但要求入学后主修英语;

7 .艺术类录取按云南财经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8 .我校招收网球和篮球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参见云南财经大学2014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9 .对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全国单科竞赛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0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11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本科专业
[工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物联网工程
  • 城乡规划
[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汉语言
  • 英语
  • 泰语
  • 越南语
  • 商务英语
  • 新闻学
  • 广告学
[法学]
  • 法学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社会工作
  • 法学
[理学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统计学
  • 应用统计学
[管理学]
  • 管理科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工程管理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
  • 市场营销
  • 会计学
  • 财务管理
  • 国际商务
  • 人力资源管理
  • 审计学
  • 资产评估
  • 公共事业管理
  • 行政管理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物流管理
  • 物流工程
  • 旅游管理
  • 酒店管理
  • 会展经济与管理
[经济学]
  • 经济学
  • 经济统计学
  • 财政学
  • 金融学
  • 保险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经济学、管理学]
  • 金融工程
[艺术学]
  • 环境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金融学]
  • 金融数学
专科专业
[管理学]
  • 电子商务
[财经大类]
  • 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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