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概况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座落于具有良好科技文化教育氛围的四川省第二大城市,中国科技城——绵阳。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有57年的医学教育办学经历,先后毕业学生6万余人。学校现已发展成为涵盖医、护、药、康复等多层次、多专业、多形式为一体,具有中西医结合学科特色的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在校学生近万人,大多数毕业生已成为省内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技术和管理骨干。
学校校园现占地面积800余亩,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有设备先进的计算机中心、电教中心、语音室、中心实验室、图书馆等。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的专业实训基地3个,学科实训实验室119个。学校现有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所,教学医院28所,有省内外市、县级校外实习基地(医院和企业)128个。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编教职工570人,其中专任教师412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47人,具硕士、博士学位教师109人,“双师型”教师231人,另聘请行业企业一线优秀专业技术人员800余人为学校兼职教师。近三年来,学校教师主编、参编了全国和省级教材、教参共158本。学校近年来承担省市科研课题108项,多项研究成果分获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和绵阳市科技进步奖。
学校设置有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卫生管理类、制药技术类、农业技术类、市场营销类共8个专业类别,包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5个处方专业以及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制药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药、药学、公共卫生管理、中草药栽培技术、医药营销等12个非处方专业,共计17个专业。
为满足学生继续深造的愿望,我校与泸州医学院和成都中医药大学联合举办了普通专科生的专升本教育,与四川大学联合开办了护理、中药自考本科助学班,与成都医学院联合开办了检验自考本科助学班,与成都中医药大学联合开办了成人本科教育。
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学校坚持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学校现有武术、文学、英语、医学、心理学、植物标本、书画等社团组织,培养出了一大批一专多能的新型复合型专业人才。学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被团中央授予“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 学校获得教育部授予的“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优秀奖”荣誉称号。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政策,为品学兼优学生和特困生建立健全了奖、助学金制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建立了相对稳定的毕业生就业网络,定期举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选会”,校企、校院合作培养方兴未艾,与台湾大仁科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办学关系,在英国、台湾、北京、辽宁、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都建有毕业生实习就业实训基地,为学生成才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中国特色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健康观念的转变,国际中医药热的兴起,学校正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及国家西部大开发和绵阳科技城建设的契机,转变观念,创新体制,中西并举,树立“人才立校、质量兴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路,以一流的规划、一流的建设、一流的管理为宗旨,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改革和转变人才培养模式,面向基层、面向市场需求培养高技能、高素质实用型人才。让学生成功,让家长满意,让社会认可。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2018-06-07 17:33:00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23 17:07:00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4-29 10:44:00
2015年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5-06-10 13:17:00
2014年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专招生章程 2014-04-21 09:16:00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4-22 16:18:00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22 12:13:00
2011年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1-04-07 10:28:00
2010年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0-04-01 10:14:00
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07 18:21:00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08-04-16 13:56: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
高中起点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专科分数线。
2.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录取基本依据,择优录取。
3.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第一志愿,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视我校的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未填报我校志愿且不愿服从调配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4.
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在招生计划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可对考生录取专业进行调整,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5.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6.
对符合国家及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所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有文体专长和英语分数高的考生。
7.
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
- 临床医学
- 中医学
- 中草药栽培技术
- 针灸推拿
- 中医骨伤
- 护理
- 助产
- 药学
- 中药
- 医学检验技术
- 康复治疗技术
- 口腔医学技术
- 医疗美容技术
- 公共卫生管理
- 中药制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