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坐落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首批确认、由河北科技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院成立于2001年,现有在校生13000余人、招生专业62个,生源范围遍布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是一所集工学、管理学、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学。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始终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经过四年的培养与塑造,使每个学生都能走向成功”的办学理念。2015年,学院被河北省教育厅遴选为“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加入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联盟。
作为改革试点,学院以提升高等教育适应、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目标,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的根本标准,以学生能力培养为核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主线,将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落实在各教育环节,构建了“四四制”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以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为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秉持产教融合的理念,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共建校企联合培养实践教学基地,实现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提升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让用人单位在我院能够方便找到用得上、留得住的优秀毕业生。
学院以提升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为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构建面向全体、结合专业、兼顾个性培养的“面、线、点”有机结合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引导学生开展基于创新的创业活动,积极为学生打造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学院以提升学生的科学素养和研究能力为技术研究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积极倡导教学与科研融合,推进课程改革,开发专业创新课程,创造条件让更多学生参与课题研究,为学生搭建了研究生贯通培养平台,通过学习研究生基础延伸课程和参加科研课题,夯实专业基础、培养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科学素养。近年来,众多毕业生进入了国内外知名大学继续深造。
学院以提升学生全球化视野、国际竞争力为国际拓展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不断拓展国际交流项目、拓宽国际化人才培养途径,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学院已与境外多所大学建立了实质性合作关系,通过师生交流、学分互认、课程互选模式,构建中外本科双学位联合培养机制;积极举办海外游学、短期学分课程、境外实习实践项目,构建内容丰富的国际交流教学平台。
办学以来,学院多次荣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北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多家权威媒体先后多次全方位报道学院的办学成绩。
“十三五”期间,学院将紧紧抓住转型发展契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中奋发有为,努力建设成一所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大学,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优质人才。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70号 邮编:050018
电话:0311-88632258
网址: http://hbklg.hebust.edu.cn/
邮箱: kdlgzsb@163.com
学院分两个校区办学。中校区位于石家庄市裕华东路70号,属城市中心区,周边省图书馆、省博物馆、河北报业集团、河北广播电台、河北大戏院等文化事业单位林立,省会最大商圈北国商圈与怀特商圈前后相拥,学生学习、生活、实践、求职等极其便利。新校区位于裕翔街26号,被誉为园林式校园,景色优美,牧星湖、时间广场、和苑、结网岛、羡鱼桥、放梦亭等校园景点为莘莘学子营造湖光山色、小桥流水的优雅环境时,更传达了深邃的求学治学理念。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4-26 08:16:00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8 15:38:00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13 13:56:00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20 17:02:00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08 16:39:00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4-09 08:30:00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17 16:05:00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4-21 10:52:00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5-25 08:57:00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4 14:14:00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23 10:05: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2、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等单位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过程中,严格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进档考生专业类(专业)安排办法:按照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对于个别省份在录取原则问题上有特殊要求的,执行相关省制定的录取政策。承认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5、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6、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要求英语口语合格,在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较高者。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对英语要求比较高,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7、学院各专业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外语语种均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按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有关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药学类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金属材料工程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类
- 自动化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网络工程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化工与制药类
- 纺织工程
- 轻化工程
- 交通运输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工程
- 环境科学
- 生物医学工程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安全工程
- 生物工程
- 汉语言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
- 翻译
- 新闻学
- 法学
- 法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应用化学
- 生物科学类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类
- 财务管理
- 工业工程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产品设计
- 环境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动画
- 录音艺术
-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