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其前身系西南大学育才学院,于 2003 年 3 月获教育部批准成为独立学院,2013 年 4 月 获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学校,是重庆市第一所获得批准转设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013 年 学校被确定为全国应用技术型大学战略试点研究高校。
学校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占地面积 2055 亩,森林覆盖率达 70% 以上,在校学生 19500 余人。现设有 15 个二级院(部),招收 40 余种本科专业和 1 种专科(护理)专业,涵盖文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 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 9 大学科门类。学校与中兴通讯公司合作成立了中兴通讯信息学院,共同建设教育 部 ICT 产教融合创新基地。2016 年学校成功申报专业硕士学位培育单位,重点培育工程硕士和法律硕士。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懂管理、会经营的应用型人才。近 年来,在全国、全市各类赛事中获奖数百项,2017 年 6 月,在澳大利亚举办的第 23 届世界手风琴锦标赛上, 艺术学院青年教师郑磊团队荣获重奏公开组(Ensemble Music)第一名。学生获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 练综合能力竞赛二等奖;学生参加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多次获全国优秀奖、省部级一等奖;学生获第四届全 国普通高校信息技术与实践活动景观设计比赛一等奖;学校自编自导自演的原创话剧《毕业季》,作为重庆市 唯一入围中国第四届校园戏剧节的作品,荣获“中国戏剧奖·校园戏剧奖”中的“优秀剧目奖”;重庆市第二 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第三届本田中国节能竞技大赛大学组重庆赛区第一名;重庆市首届“纳德杯” 大学生公文写作技能竞赛荣获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多次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重庆赛区一等奖。
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输送了五万多名合格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 90% 以上。毕 业生中已有千余人通过研究生考试,被香港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华东 师范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英国 朴茨茅斯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录取。
历经 18 年来的磨砺和发展,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重庆市民办教育先进集体”“中国民办 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先进基层党组织”“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称号。今天的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正秉承“厚德笃行、求真创造”的校训,坚持“知行合一、服务社会”的发展理念,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面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建设全国领先的应用技术型大学而 坚实迈进。
学校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占地面积 2055 亩,森林覆盖率达 70% 以上,在校学生 19500 余人。
建有9个风味特色食堂(其中3个清真食堂),方便满足了来自全国各地有不同生活习惯的学生需要。
住宿费1300元/生·年,宿舍配有24小时太阳能热水,独立的卫生间,生活阳台,宽带网,WIFI,书架,写字台,部分宿舍还配备有空调。学生公寓园区内还有各类运动设施:塑胶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生活超市等。学校还设有清真食堂3个,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05 16:21:00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31 16:50:00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30 21:31:00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6-09 12:38:00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原西南大学育才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16 10:54:00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原西南大学育才学院) 2013-05-16 08:34:00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25 11:50:00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2011-04-20 14:46:00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3-30 08:53:00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7 19:41:00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5-04 13:57: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国家代码是13548,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编写,具体的专业代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计划的招生信息中可以查询。
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校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同批控制分数线。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后,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和录取规则择优录取。美术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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