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8-06-05 16:57:00
重庆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31 14:57:00
重庆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27 11:52:00
重庆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6-08 16:15:00
重庆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15 15:35:00
重庆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0 10:41:00
重庆科技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28 11:28:00
重庆科技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5-04 15:57:00
重庆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3-31 10:39:00
重庆科技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15 10:40:00
重庆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08 12:00: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1
、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
110
%以内;
3
、各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录取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等专业考生单科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生源省英语总分的
80%
以上;
4
、我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
、本科专业石油工程、冶金工程原则上以招男生为主,专科专业钻井技术、冶金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6
、江苏省考生的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办法。
7
、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政策,对进档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并依据考生分数和专业志愿确定专业:
(
1
)对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比赛获奖等因素,确定其专业;
(
2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等顺序进行专业调剂。专业分数级差控制在
5
分以内,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
3
)对未填报我校志愿且服从调剂的高分考生,尽可能满足其所报专业志愿,若其所报专业已经择优录满,难以调剂者,则予以退档;
(
4
)对依上述规则进行调剂和退档的考生,学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8
、艺术类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生源省规定分数线,按出档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执行《重庆科技学院
2008
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理论与应用力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机械电子工程
- 汽车服务工程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冶金工程
- 金属材料工程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焊接技术与工程
- 功能材料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物联网工程
- 土木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制药工程
- 能源化学工程
- 资源勘查工程
- 石油工程
- 油气储运工程
- 海洋油气工程
- 安全工程
- 消防工程
- 汉语言文学
-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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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学与应用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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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用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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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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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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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管理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艺术与科技
-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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