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血脉 滨海校园 名师荟萃 特色办学
滨海校园
治学殿堂
北航北海学院作为广西区建设“文化广西”战略的重要力量,被列为广西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学校坐落在“中国十大宜居城市”北海市,处南海之滨,紧邻“天下第一滩”银滩,占地
1200
余亩,碧海蓝天,椰林飒飒,花团锦簇、常年绿意盎然。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齐备,标准田径场和
15
个篮球
/
排球场,图书馆以及功能齐全的综合服务中心(餐厅、咖啡厅、建行
ATM
机、超市、邮政、美发、医疗等)。学校交通便利、开有直达市中心的公交专线。
学校治学严谨,文化生活丰富。陆续推出的国际大师级专题学术报告会、“百家讲堂”等学术活动深受在校学生和广大市民推崇与欢迎,而深得各界赞誉和好评的大学生文化节,更是全面展示了当代大学生积极进取、昂扬奋发的青春风貌,树立了北航北海学院文化品牌形象。
魅力之城 名师荟萃
北海在汉代为郡,是我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著名的南珠之乡。
1876
年始,英、德、法、美等八国在此设立领事馆,北海由此成为南中国最早最繁荣的国际通商口岸之一。建于
1879
年的涠洲岛天主教堂、
1885
年的英领馆旧址、
1927
年的中山路和珠海路老街等,无不纪录北海久远的繁荣、中西交融的特色文化。
北海三面环海,拥有“中国五个最美的休憩地”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和“中国最美十大海岛”涠洲岛等胜景,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温暖湿润,空气清新,每立方厘米空气中的负离子含量比内陆城市高出
5-10
倍以上,空气质量连续多年全国排名第一。
2005
年荣获“全国人居城市生态环境范例奖”和“年度中国特色魅力城”殊荣。北海拥有灿烂阳光、湛蓝海水、银白沙滩、纯净空气、悠远历史和璀璨文化,正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名师、学子、游客和商务人士,这里注定会孕育出一所富有生机的新型大学。正如倪光南院士(北航北海学院特聘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和
Sugata Mitra
博士(全球最大的
IT
教育与培训机构
NIIT
首席科学家)在北航北海学院系列学术讲座中所提到的,欧美很多著名的大学就是办在象北海这样的地方,北航北海学院前景广阔。
学校设有学一食堂和学二食堂
,食堂设施设备齐全,就餐环境舒适优雅。食堂饭菜口味目前以广西口味为主,兼有粤菜、川菜、湘菜、鲁菜等各个菜系风格以及各种风味小吃;饭菜质量好、价格低廉
,
并提供免费汤水供就餐使用。
学一、学二食堂可容纳
5000
人就餐,并设有教工小餐厅。师生就餐使用
IC
卡,方便、快捷;办理就餐卡时,需要填写个人资料并交纳卡押金
25
元(如无损坏并保持干净,学生毕业时可退还)。如有损坏或丢失,可凭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学一食堂办公室办理更换、挂失,换卡后余额自动存入新卡,原卡作废;为了防止饭卡丢失后不被他人盗用,挂失后,可设置限制使用。
饭卡办理、更换、挂失:
办理地点:学一食堂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9-3968080
食堂就餐时间:
早上... 6 : 50 — 8 : 15
中午... 11 : 40 — 13 : 00
晚上... 17 : 40---19 : 00
宵夜...2
1
:
30---22
:
30
食堂人员值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
:
00-13
:
00
下午
15
:
00-17
:
00
)
周六日
..........
(上午
9
:
00-13
:
00
下午
15
:
00-17
:
00
)
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
宿管部电话:男生公寓
0779-3968037
女生公寓
0779-396803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4-04-30 09:05:0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3-04-25 16:13:0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3-04-25 15:36:0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201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2-05-23 15:41:0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0-04-08 19:48:0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4 10:34:0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5-12 16:06: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2010
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
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院校代码:
13890
)。
第三条 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滩大道
88
号(邮政编码:
536000
)
第四条
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举办,按照独立学院模式和机制建立的本科层次教育的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26
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第三十八条规定执行,学位证书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要求。
第六条 学校本年度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通过省级招办公布或见学校招生简章。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七条
依照本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专业考试要求
第八条
我校认可各省级招办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以及以下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
1.
省级统考成绩。凡生源所在地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2.
省级联考成绩。凡生源所在地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参加省联考且成绩合格。
3.
省统考、省联考未涉及的专业,我校承认
省级
招办认可的高校校考成绩。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
120%
以内。
第十一条
拟录取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应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控制分数线。
结合各省(自治区)的实际情况,按以下办法综合平衡、择优录取:
1.
在以文化分或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所在省级招办的要求,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
在以“省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以“省统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
在以“省联考”成绩投档的省份,以“省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
3
号)为准。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考生录取结果将及时上载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www.bhbhxy.com/zs
或本省(自治区)招办公布的信息查询途径,考生可随时查询。
第十四条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学习。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及勤工助学项目等助学措施。
第十六条
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联系部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招生办。电话:
0779-3968008/3968099
,传真:
0779-3968097,
邮箱:
bhbhzs@163.com
,网址:
http://www.bhbhxy.com/zs
。
加分政策
关于高考加分政策,我校按照各省的执行政策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