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全称为南方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4325。
南方科技大学(简称南科大)是深圳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创建的一所 高起点、高定位的公办创新型大学,它肩负着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挥先导和示范作用的使命,并致力于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和深圳创新型城市建设。
南科大被确定为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校。2012年4月,教育部同意建校,并赋予学校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使命。
南科大借鉴世界一流理工科大学的学科设置和办学模式,以理、工、医为主,兼具特色 人文社会学科,在本科、硕士、博士层次办学,在一系列新的学科方向上开展研究,使学校成为引领社会发展的思想库和新知识、新技术的源泉。
南科大将发扬“敢闯敢试、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的创校精神,突出“创知、创新、创业”(Research,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的办学特色,努力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及深圳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快速建设成为聚集一流师资、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创造国际一流学术成果并推动科技应用的国际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尽早实现创建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郭雨蓉为现任党委书记,陈十一为现任校长。
南方科技大学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校园占地面积194.38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70多万平方米,分两期建设。
一期工程32栋主体建筑及配套工程建筑面积共20.26万平方米,包含教学、科研、办公、体育、生活等各种功能建筑及设施,可满足2100名在校生办学规模的建筑需求。目前正开展校园一期续建及二期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即将启动建设,预计2018年初步建成, 届时将可满足8000在校生的办学需求。
新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校园内九山一水,风景如画。建筑彰显“厚重、节能、实用、环保”理念,成为绿色建筑和生态校园的典范 ,立足于建立中国最美的大学校园之一。
本科生4人/间,住宿费1200元/年。
南方科技大学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8-06-25 16:58:00
南方科技大学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7-06-19 11:06:00
南方科技大学2016 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6-06-16 19:48:00
南方科技大学2015 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5-05-25 16:57:00
南方科技大学2014 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4-05-08 10:37:00
南方科技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3-05-06 15:56:00
南方科技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2-06-05 17:59: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我校按理工科大类录取,入学时不分专业。学生在大学三年级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和社会需求再选择专业。
我校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能力测试以笔试为主,测验考生的独立思考和批判思维能力、想象力、洞察力以及适量的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知识。
我校不设投档比例,凡参加我校能力测试并在提前批自主选拔志愿栏中填报我校且达到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调阅档案。
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含面谈)占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都相同,则按我校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详见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考生未被录取时,作退档处理。
我校招生仅限已参加过我校自主能力测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
我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考虑到学校大多数课程均为英语教学并使用原版英文教材,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地招办规定加分进档,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暂无艺体类专业。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地招办规定加分进档,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无特殊政策,仍按照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无特殊政策,仍按照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大一大二不分专业,大三根据兴趣和能力选择专业。
其它
- 通信工程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
- 物理学
- 化学
- 生物科学
- 生物技术
- 生物信息学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金融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