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广东茂名

院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86年

男女比例 27:73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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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茂名市第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茂名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坐落于美丽的现代化海滨城市,素有“南方油城”和“水果之乡”“魅力之城”美誉的广东省茂名市。茂名市依山傍海,椰风林海,海浪沙滩,浪漫海岸,迂回绵延,构成一幅幅旖旎的亚热带海滨风光,是我国目前南方最大的石油化工加工基地、荔枝龙眼等南国水果生产基地。学院现有南、北、人民南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100余亩,南校区毗邻美丽的中国第一滩,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建有设计新颖、构造恢宏、设施齐备的教学大楼、学生公寓、师生饭堂、图书馆、实训中心、体育场等办学设施,是一座教 育功能相对完善的现代化、生态化、人文化、信息化的大学园区。

招生专业: 学院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石油化工技术、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社会工作等39个专业(共49个专业方向)。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余人。面向全国13个省(市、区)招生。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60余人,教授、副教授及其他高级职称教师13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4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320余人。聘请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知名企业等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50人,外聘兼职教师300余人。

就业情况: 学院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99.5%以上的毕业生供不应求。据中国首家高等教育管理数据与咨询的专业公司麦可思研究院对毕业生的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进行的第三方数据调查及分析结果表明,我院2012年以来,毕业生整体就业率、毕业半年后收入、工作与专业相关度、职业吻合度、总体就业现状满意度等指标均高于广东省高职院校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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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北校区地址: 广东省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 南校区地址: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海城路五路1号 学 院网 址:http://www.mmvtc.cn 招生办联系电话:0668-2920126 2920128
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668-2920126 2920128 传  真:0668-2920126
校园环境

中国魅力城—茂名市——位于中国海之滨,地处于广东省西南部,背靠祖国大西南,迂回的海岸线长220公里,是中国华南地区最大的石化基地,为中国南方重要的石化生产出口基地和广东省的能源基地。全市“三高农业”蓬勃发展,荔枝、香蕉、龙眼等“岭南佳果”驰名中外,是“中国最大的水果生产基地”、水产养殖享誉盛名,是“中国罗非鱼之都”。

中国最具魅力城市——茂名市有丰富的旅游资源,自然山水与人文古迹相辉映,粤西风情浓郁,地方特色鲜明。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设有 3 间学生食堂。
住宿

学生公寓介绍:

学生公寓配备有独立卫生间、 独立阳台、储物柜、 配有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空调等。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21 16:1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

三.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

四.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五.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六.普通高考专业录取、3+证书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或相关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七. 广东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和志愿顺序,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

八. 报考普通高考、 “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剩余的专业进行录取,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九.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十.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严格按照各省招生考试部门所定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本科专业
[公共事业大类]
  • 社会工作
专科专业
[制造大类]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数控技术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土建大类]
  • 建筑设计技术
  • 建筑工程技术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管理
[文化教育大类]
  • 商务英语
[旅游大类]
  • 旅游管理
  • 酒店管理
[生化与药品大类]
  • 应用化工技术
  •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电子信息大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计算机通信
[财经大类]
  • 会计电算化
  • 国际贸易实务
  • 市场营销
  •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
[轻纺食品大类]
  • 食品营养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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