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坐落在祖国大陆最南端的美丽港城湛江市,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于1999年由广东海洋大学与湛江寸金教育集团合作创办,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在近二十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育人成果丰硕,社会声誉不断提升,先后获得“广东省民办教育突出贡献奖”、“中华文化传承基地”、“广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湛江市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依托广东海洋大学优质的教育资源,着眼当代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致力于培养具有宽厚人文、科学素养和学科专业知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学院坚持“以师资强校、以质量立校、以创新活校、以特色兴校、以文化美校”的办学理念, 紧紧围绕“教学质量”这个中心,不断开拓进取,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学和生活设备设施一应俱全,拥有39个本科专业,在校生逾22000余人的综合性本科院校。
学院现设有管理学系、经济与金融系、会计系、外语系、机电工程系、计算机系、工程技术系、音乐舞蹈系、园林系、艺术设计系、基础课部和体育部。学院不断推进“创新强校”工程,打造了一批院级精品课程和优质课程,重点培育了部分特色专业和优势专业,会计学、英语语言文学两学科于2016年被列为广东省高校重点培育学科。学院还积极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项目建设,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近年来,学生参加全国税务技能大赛、财会能力竞赛、广告设计大赛、大学生英语竞赛、广东省“挑战杯”系列大赛等国家级、省级竞赛,捧回奖项200多项,展现出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过硬的实践实操能力和宽广的专业视野。
作为一所年轻而充满活力的高等院校,学院紧跟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形势,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致力于打造国际化教育品牌。学院先后与韩国、澳大利亚、泰国、美国、加拿大、荷兰等二十多个国家的教育机构和高校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开展了本硕连读、交换生、带薪实习、等二十多个项目。
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2016年1月,学院启动了新校区——新湖校区的建设。新湖校区位于湛江教育基地内,规划用地1622亩,总建设面积达90万平方米,总投资超过30亿元,建成后可容纳在校生30000人。目前两大校区校舍总建设面积达49万多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用房面积近23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总量254多万册(含电子图书),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370多万元,固定资产总值近14亿元。各类公共实验室、专业实验室109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178个。
现在,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正站在新的起点上,为建成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8-06-25 10:45:00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7-06-19 16:50:00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6-06-09 11:45:00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5-05-22 08:24:00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4-05-23 09:35:00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3-05-18 13:09:00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2-04-12 11:12:00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1-04-11 16:11:00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0-04-09 19:40:00
2009年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招生章程 2009-05-04 13:53:00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08招生章程 2008-05-22 16:28: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按照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要求:
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除日语专业外的其他专业本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750×0.4)+(术科统考成绩/300×0.6),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在广东省招生时,术科分使用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成绩, 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高考的文化总分(占30%)及校考术科分(占7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计算总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对各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对符合国家和各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园林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数字媒体技术
- 土木工程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英语
- 日语
- 翻译
- 商务英语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
- 市场营销
- 会计学
- 财务管理
- 公共事业管理
- 旅游管理
- 经济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音乐学
- 舞蹈编导
- 动画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产品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