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国标码:12576)。学院位于广东省珠海经济特区。
学院坚持立足广东珠三角、面向全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专业人才。学院坚持面向市场,为文化艺术事业和先进第三产业服务,以社会转型和人民生活质量升级为依据开发设置专业,专业结构从舞蹈、音乐等艺术表演领域到艺术设计、文化事业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和商务英语等21个专业29个专业方向,形成以艺术教育为特色,文经管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院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收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还与华南师范大学、广州美术学院、广东商学院等院校合作开展自考本科“相沟通”班教育,学生可获得华南师范大学、广州美术学院、广东商学院等院校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2013年3月与广东工业大学合作开展联合培养工业设计专业硕士项目。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奉行严谨、和谐、务实、创新的校训,创设厚德、精艺、励志、进取的校风,培养具有高尚品格和创新精神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注重学生实践动手能力训练和职业意识培养,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历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80%以上的毕业生在珠海及中山、深圳、东莞、佛山等珠三角地区就业。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
学院注重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以及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教育机构进行交流和合作办学,学习和吸收国际先进的教育观念和教学资源。校企合作办学模式逐步形成,与港中旅、汉胜、中山泰华等知名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就业基地。
艺术类专业参加全国、省市大型文艺演出成绩斐然,多次获得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珠海电视台及海外媒体载文报道。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崔善玉、著名音乐指挥家彭家鹏来校考察后对学院的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这里是广东省城市文化艺术的重要基地,是华南地区培养艺术人才的重要学府,是中外艺术交流的一扇窗口。
可登陆 www.zhac.net 浏览!
可登陆 www.zhac.net 浏览!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8-05-31 10:28:00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7-04-11 17:29:00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5-06-02 11:06:00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4-06-27 15:36:00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3-05-18 23:06:00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2-04-09 15:09:00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1-04-11 09:56:00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23 13:45:00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二00九年招生章程 2009-05-04 14:51:00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二00九年招生章程 2009-04-27 08:56:00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二00八年招生章程 2008-05-19 17:44: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酒店管理
- 室内设计技术
- 环境艺术设计
- 商务英语
- 文化事业管理
- 旅游管理
- 导游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艺术设计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装饰艺术设计
- 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表演艺术
- 音乐表演
- 舞蹈表演
- 服装表演
- 影视表演
- 编导
- 影视动画
- 主持与播音
- 会计电算化
- 工商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