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创办于1965年,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创新创业示范校。学校隶属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业务归广东省教育厅管理,下辖管理广东省中药研究所、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和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技能鉴定所三家直属单位。学校以专科层次教育为主,专业涵盖工、理、医、管、文等门类,人才培养纳入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中医药局的人才管理范畴,同时承担了三个系统的教育培训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是培养药品、食品、医药卫生、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软件、护理等行业高端技能型人才的摇篮。
学校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改革创新,2015年调整了教学计划,增加创新创业课程;2016年,为突出学生个性发展,增加了美育教育,学校十分注重人文素质的培养,实施了博雅教育计划,还开设了公共艺术必修课;在校期间,学生至少修习一项艺术技能。艺术的火种,点亮了学生的健康生命,其所成就的,不是没有灵魂的专门家,而是一个有文化的人。学校积极开展招生培养改革创新,招生模式多样化。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目前共有普通高考招生、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招生(与广东药科大学联合办学)、3+证书招生、自主招生、三二分段对口中职招生、五年一贯制招生、香港自主招生等7种招生模式。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素质好,业务精,具有丰富企业、行业背景的师资队伍。目前,教职工717人,各类教师660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221人,博士、博士后105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执业药师、工程师、技师等专业技术职称的“双师素质”教师383人,学院根据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需要,从行业企业聘请了一批能工巧匠作为兼职专业教师,更好地满足了目前人才培养的需要。
学校招生以广东省为主,面向全国,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817人,成教函授生8105人。校园总面积1233亩(龙洞校区455亩,钟落潭校区面积778亩),中专部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面积163亩。校舍建筑面积21.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615万元,拥有实验实训场地面积89322平方米,45个校内实训基地,1008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
学院积极开拓国际视野,与澳大利亚博士山学院合作办学,实行全英语教学,并获得澳大利亚埃迪斯科文大学、英国北安普顿大学、桑德兰大学、马来西亚汝来大学等国外院校的学分认可,同时还与香港职业训练局(VTC)、香港医护学会、澳门科技大学等境外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每年都开展互访交流及学术科研合作。学校护理专业与英国索尔福德大学合作办学“3+1”项目,学生前3学年在我校学习,第4学年在英方进行本科课程学习,可获得英方的学士学位。
5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秉持“明德精业、惟民其康”的校训,坚持“为人类健康事业培养职业化人才”的办学宗旨,以争创全国一流高职院校为奋斗目标,为人类健康事业培育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高素质的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大多数成为各行各业的科技精英和领导骨干。
学生公寓住宿费 1500 元 / 年(如有变动,以当年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住宿环境:学生公寓约
4
人一间,有独立卫生间、阳台,配有热水、电风扇、床架、桌椅、储物柜等。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8-06-25 10:22:00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7-06-20 09:45:00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6-06-15 11:52:00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5-05-22 09:38:00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4-05-23 09:08:00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3-05-22 15:50:00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2-06-06 11:12:00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1-04-11 16:20:00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0-04-26 08:50:00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1 10:41:00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5-20 15:55: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院校国标代码: 12573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2年普通高考录取批次 | ||||||||||||||||||||||||||||||
省份 | 广 东 | 广西 | 福建 | 海南 | 湖南 | 湖北 | 江西 | 河北 | 河南 | 四川 | 云南 | 山西 | 安徽 | 贵州 | 甘肃 | |||||||||||||||
录取批次 | 第三批专科A类 | 高职(3+证书) | 高职高专 普通批 | 高职 (高专)批 | 高职 (专科) 批 | 高职专科批 | 高职高专(二)批 | 高职 (专科)批 | 专科批 | 高职高专二批 | 专科二批 | 一专 A 类批 | 专科批 | 高职 (专科)批 | 高职 (专科) 批 | 专科(高职)批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根据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10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加分政策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12年招生章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招生层次及投档比例。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10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美术类提前第三批专科A类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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